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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19-0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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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05-14
  • 发布日期
  • 2019-05-14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公益性岗位开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公益性岗位开发的通知
日期:2019-05-14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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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直属相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精神,按照市人力社保局等9个部门《关于加强扶贫领域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247号)要求,现就加强养老服务领域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开发岗位。按照《关于加强扶贫领域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劳动保障、扶贫开发、养老护理等公益性岗位,2020年安置贫困人口3万人以上”总体要求,各区县民政局、有关单位要结合职责,根据当地养老服务实际需求、资金预算安排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养老服务领域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合理开发养老护理公益性岗位,为更多困难人群提供就业机会。

二、保障从业人员待遇。各区县民政局要指导督促国办福利机构(含乡镇敬老院)、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等机构招用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的10类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应及时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同时,各区县民政局要指导用人机构开展就业人员技能培训,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三、加强部门协调。各区县民政局要积极向人力社保、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部门支持,将养老服务领域内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就业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支持范围。同时,做好公益性岗位经费预算,做好公益性岗位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使用。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区县民政局要指导用人单位根据养老服务领域公益性岗位特点,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数量、招用条件、劳动报酬、管理制度等,建立公益性岗位实名制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清退违反工作纪律、只拿钱不干事的人员。

为进一步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市民政局将对各区县、各单位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请各区县民政局、直属相关单位于每季度底前向市民政局上报《区县(单位)养老服务领域开发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表》。同时,请于2019年4月底前上报第一次报表。联系人:黄今欣 刘钊,联系电话:89188029,邮箱:569493223@qq.com

附件:    区县(单位)养老服务领域开发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表

                         

                           重庆市民政局

                         2019年4月10日


附件1

       区县(单位)养老服务领域开发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表

区县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所属单位或机构

从事工作

公益性岗位批复时间

养老护理

其他
































































备注:本表中“从事工作”项,请根据实际,在对应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