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市性慈善组织:
春节即将到来,为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帮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决定在全市性慈善组织中开展“慈善新春送温暖”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慈善组织是联系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帮扶资源与困难群众的重要纽带,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2019年春节来临之际,开展关怀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公益活动,既是实现慈善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又是围绕慈善宗旨参与脱贫攻坚树立公益形象重要举措,各全市性慈善组织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
二、强化宣传,加强引导
各全市性慈善组织要加强对公益慈善活动的宣传,围绕“慈善新春送温暖”活动向社会推送和发布信息,强化社会各界对送温暖活动的关注。要加强与宣传媒体机构的沟通联系和合作,及时掌握困难群众需求信息。要注重引导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以设立专项募集项目等方式,广泛筹集爱心资金和物资。
三、加强协调,狠抓落实
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动员慈善资源和爱心志愿者队伍,结合各类冬春救助活动,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有条件的慈善组织可以将送温暖活动列入持续开展公益活动项目,将此打造为公益慈善品牌。各慈善组织间要充分运用各自优势,强化配合协作,形成人力资源、资金运作、宣传引导、项目运营等协调合作机制,发挥行业、空间、地域、人文优势形成全社会参与公益慈善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与积极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山东省相关社会组织的衔接和沟通联系,充分运用鲁籍社会组织提供的人才、技术、物资、资金、产业、产品等支持,将送温暖活动开展好。
四、创新形式和载体,把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各全市性慈善组织,要结合自身章程和业务范围,根据自身慈善资源和困难群众需要,广泛筹集爱心资金和物资,因地制宜开展送温暖活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创新活动开展形式和载体,把党和政府关心和社会的关怀,及时准确送到需要关心、关注的困难群众手中,让困难群众过一个温暖祥和的节日。
五、工作要求
(一)抓紧谋划。各慈善组织接知后要迅速制定送温暖活动方案,要在春节到来之前,将送温暖活动开展起来。送温暖活动方案、进展情况,要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报告。
(二)各慈善组织要关注开展活动的典型人物、典型案例,及时收集报送相关材料。
各市级慈善组织,2——4月初,应将上月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附件)。
重庆市民政局
2019年1月14日
(联系人:潘奇,联系电话:023-88563106;电子邮箱:29778466@qq.com)
附件
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相关情况统计表
序号 |
慈善组织名称 |
活动名称 |
活动内容及方式 |
收入情况(万元) |
支出情况(万元) |
受助人次 |
东西部扶贫协作 | |
合作组织或部门 |
合作方式及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