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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11-08
  • 发布日期
  • 2018-11-08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11-08 来源:市民政局
字 号:

渝民〔2018171


设置有儿童福利机构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市级儿童福利机构:

现将《重庆市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民政局

20181012




重庆市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

组织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设民政行业具有精湛技艺、掌握关键技术和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在全市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作用,根据民政部人事司、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八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民人才字20185号),及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18年“巴渝工匠”杯重庆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八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的通知》(2018326号),制定我市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协调竞赛的各项组织工作。

长:周利民

副组长:李长富、浦吉、李鹏梅、蒲军

员:由组织人事处、社会事务处、重庆市儿童福利院、重庆儿童爱心庄园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重庆市儿童福利院,由李鹏梅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制定我市参加竞赛的具体组织方案及实施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与各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参赛选手的培训和辅导;竞赛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二、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分预赛、半决赛、决赛三个阶段,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个人职业能力展示三项,其中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和个人职业能力展示占30%,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占70%,三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三、参赛人员

全市各儿童福利机构中一线护理员。

四、竞赛流程及地点

第一阶段:初赛(20181015日—20181019日),由全市各儿童福利机构推荐2-3名护理员参加初赛(共50名),通过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培训考试,20名护理员进入半决赛。

第二阶段:半决赛(20181022日—20181026日),通过实操演练,10名护理员进入决赛。

第三阶段:决赛(20181029日—2018112日),通过行业专家指导和集中训练,确定4-6名护理员参加全国竞赛。

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赛豪大酒店

五、竞赛内容

(一)理论知识和个人职业能力展示竞赛内容

理论知识和个人职业能力展示竞赛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依据《孤残儿童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参赛选手针对给出的1份典型案例,进行独立思考分析,按照答题要求提出解决方案。理论知识竞赛时间为120分钟。

(二)技能操作竞赛内容

1.初赛及半决赛竞赛内容

技能比重标准按高级别涵盖低级别要求:按照孤残儿童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的“技能操作”部分,分为三个模块,满分100分,并要求在考核时间内完成,超时按规定要求扣分。

模块1:生活照料。

日常口腔护理、呛奶处理、更换尿布(尿不湿)、睡眠照料、癫痫发作初步应急处理、臀红护理、压疮护理、高热惊厥处理、沐浴。

模块2:日常护理与保健。

热水袋的使用、常用消毒液的配置、气管异物处理、腋下体温测量、口服给药、物理降温:温水擦浴、温箱使用。

模块3:康复训练。

偏瘫儿童卧位更换上衣、协助痉挛型脑瘫儿童进食、穿戴踝关节矫形支具、床到轮椅的转移。

2.决赛竞赛内容

决赛以实操技能竞赛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选手的综合能力。

六、成绩评定

(一)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竞赛裁判组负责。

(二)理论知识考核采用笔试考试按统一标准评分。

(三)技能操作成绩参照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竞赛评分标准。

(四)职业能力展示成绩按统一的评分标准评分。

(五)若总成绩相同,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优先;技能操作成绩相同者,技能操作总用时少者优先。若上述各项均相同者,则增加答辩或实操考核决定名次,不产生并列名次。

七、奖项设置

本次“巴渝工匠”杯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设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相关核发职业资格证书按《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条款执行。

八、经费预算及保障

本次竞赛市局拨付专项经费25.6万元,用于参赛人员及教师食宿、交通、服装、资料及竞赛辅材等方面。具体明细见下表: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参赛人员培训费

160000

含培训费、老师授课费及培训场地租用费

2

人员经费

30000

专家、评审老师交通、食宿费及课酬费

3

全国决赛参赛费用

40000

含参赛人员、裁判、领队等交通、食宿费用

4

服装费

6000

购置参赛人员统一服装

5

实操器具

10000

购置实操相关器具

6

其它

10000

含竞赛辅材及资料费等

合计

25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