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民办〔2018〕132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民政服务机构,市内社会组织,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社会工作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重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新时代大爱民政建设的意见》要求,市民政局决定举办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大赛,制定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大赛实施方案》《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参加。
联 系 人:李云波
联系电话:88759510
电子邮箱:shgzc@sina.cn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处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大赛实施方案
为充分展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成效,总结提炼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增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能力,提高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规范化水平,市民政局决定举办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突出公益性、实践性、专业性和创新性,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按照自愿申报、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参赛条件
(一)项目为近三年实施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合理、运行管理规范、组织团队稳定、服务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广泛;
(三)项目有明确的发展规划,持续开展的必要性大;
(四)每个单位限报一个项目。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
各区县民政部门加强组织发动,通知动员符合条件的项目执行单位参与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大赛。
(二)材料报送
各申报单位填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大赛申报表(见附件),并附3张项目宣传照片。经区县民政部门或项目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9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和电子件报送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处。
(三)综合评审
1. 初评。市民政局组织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书面评审,根据分数由高到低确定20个入围终评的项目。
2. 终评。市民政局组织评审组根据申报单位的路演答辩情况进行评分,根据分数由高到低评选出金奖项目1个,银奖项目3个,铜奖项目6个。
(四)结果公布
市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布获奖项目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激励措施
(一)各级民政部门重点培育和支持获奖项目。
(二)各级民政部门优先推荐获奖项目参加市级及以上竞赛或评选。
(三)各级民政部门对获奖项目进行重点宣传推介。
附件: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大赛申报表
附件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大赛申报表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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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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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组织机构代码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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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7年度年检结论(社会组织填写) |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
评估等级(离当前年度最近一年的评估等级)(社会组织填写) |
XX年XX级 | ||||||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手机号码 | ||||||
项目联系人 |
姓名 |
职务 |
手机号码 | ||||||
单位获奖情况 (不超过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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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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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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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及受益人数 |
项目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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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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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
项目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为什么有必要解决?(200字以内) | ||||||||
项目目标及 服务内容 |
简述项目的主要目标、服务内容,以及服务内容与目标实现的关联性。(500字以内) | ||||||||
项目实施情况 |
对照服务计划填写工作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500字以内) | ||||||||
项目运行管理 |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而采取的管理措施。(200字以内) | ||||||||
项目实施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果 |
对照项目目标填写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尽可能量化。(500字以内) | ||||||||
项目创新性 |
分析本项目与同类项目的区别及独特性。(300字以内) | ||||||||
项目可持续性 |
分析本项目运行机制、保障条件等方面的情况。(200字以内) | ||||||||
项目执行团队情况(仅指全职人员,督导等不包含在内) |
姓名 |
职业资格 |
工作分工 | ||||||
项目获得外部支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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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情况 (不超过4项) |
媒体名称 |
新闻标题 |
报道时间 | ||||||
典型案例 |
选择一则典型服务案例进行描述。(800字以内) | ||||||||
申报单位意见 及承诺 |
我单位郑重承诺,申报材料合法、真实。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或项目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1.项目宣传照片及说明,附在备注之后。
2.请规范填写表格,报送纸质件时打印成完整页面。
3.此表需一式两份打印盖章。
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新时代大爱民政建设的意见》要求,市民政局决定开展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创建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合理布局、优中选优的原则建立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
二、创建范围
政府部门或群团组织设立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实践园、服务中心、发展基地等,用A类基地代称;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高等院校,用B类基地代称;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社会组织,用C类基地代称;民政服务机构,用D类基地代称。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创新创业的各项规定;
(二)在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就业创业或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创新方面成效显著;
(三)具有满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创新创业所需的固定场所和设施;
(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清晰的发展规划,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四、工作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重庆市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并根据重庆市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评审标准(见附件2)提供佐证材料,经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市民政局。市级政府部门或群团组织设立的基地、高等院校、市级社会组织和市级民政服务机构可直接向市民政局申报。
(二)市民政局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10个市级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
(三)市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布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名单并授牌。
五、激励措施
(一)各级民政部门对获评基地进行重点培育和支持。
(二)各级民政部门对获评基地进行重点宣传推介。
六、有关要求
(一)创建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引导各界力量支持社会工作者创新创业和带动社会工作者就业的重要载体,各区县民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广泛发动,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二)重庆市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各区县民政部门、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以基地建设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就业创业,推进社会工作服务深化发展。
(三)各区县民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合法、真实,于2018年9月28日前,将《重庆市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并按评审标准的顺序进行装订)报送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处,同时报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附件:1. 重庆市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申报表
2. 重庆市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评审标准
附件1
重庆市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全称(属于A类基地的,填写其设立单位) |
申报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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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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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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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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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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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概况 (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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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成效 (6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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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4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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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属于A类基地的,由设立单位代章)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县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1.请规范填写表格,报送纸质件时打印成完整页面。
2.此表需一式两份打印盖章。
附件2
重庆市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评审标准
一、A类基地
1. 办公服务场所面积、功能划分及使用情况。
2. 现有入驻公益类社会组织数量及名单。
3. 累计孵化公益类社会组织数量及名单。
4. 提供社会工作岗位数量和解决就业人数。
5. 基地专职人员配备情况。
6. 基地运行经费投入情况。
7. 资源链接情况(与企事业单位合作情况、接受捐赠情况等)。
8. 管理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制定情况。
9. 主流官方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10. 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二、B类基地
1. 是否具有独立的社会工作实验室,社会工作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数量。
2. 社会工作专业办学年限。
3.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创新创业相关课程的情况。
4. 是否承接过市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专业教师参与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培训的情况。
5. 专业教师参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或担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督导的情况。
6. 专业教师承担社会工作科研项目研究的情况。
7. 有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背景以及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师资队伍情况(专业背景、学历结构、职称结构、持证情况)。
8. 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创新创业项目或参与全国大学生社会工作论坛的情况。
9. 学生就业创业情况(社会工作对口考研率和就业率,学生自主创业情况)。
10. 学校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情况。
三、C类基地
1. 是否有独立的办公和服务场所,使用面积多少。
2. 机构登记成立时间。
3. 全职工作人员(指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的员工)情况。
4. 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占全职工作人员的比例。
5. 具有5年以上社会工作专业工作经历员工的占比情况。
6. 近3年承接社会服务类项目情况及执行国家级社会服务类项目情况(含项目名称和评估结论)。
7. 服务模式总结或典型案例呈现情况(推广示范)。
8. 主导或参与社会工作类标准化建设情况。
9. 内部人才培养和晋升机制建设情况(含制度建设和成效)。
10. 机构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四、D类基地
1. 是否单独设立社会工作科室,办公、服务和培训场所情况。
2. 是否将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社会工作岗位占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
3. 专职社工人数。
4. 专职社工的专业资质(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情况。
5. 主导或参与社会工作类标准化建设情况。
6. 服务模式总结或典型案例呈现情况(推广示范)。
7. 近3年累计接受社会工作专业实习生数量,实习生管理制度或培养机制设置情况。
8. 近3年执行国家级社会服务类项目的情况。
9. 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10. 承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