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民〔2018〕112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市减灾中心:
7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当前正值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多发季节,相关地区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全力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李克强总理作出指示,要求高度重视抗洪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部署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正值我市主汛期,大江大河、中小河流出现明显涨水过程的概率以及由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显著增大。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防灾救灾工作组织领导。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绷紧神经、严防松懈麻痹。各区县民政部门领导要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始终站在抢险救灾的第一线,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深入发动干部群众,把优势力量集中在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全力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扎实做好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要加强与气象、国土、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雨情、汛情、灾情,及时会商发展变化情况,滚动预测预报。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公众主动采取防灾避险措施。特别是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及其他单位等人口密集区,要因地制宜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逐户通知等方式,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受威胁群众。要发动广大群众群测群防,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提高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三、有效组织开展灾害避险防范工作。要针对汛期强降雨可
能引发的自然灾害风险,紧盯救灾物资储备库(点)、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养老院、光荣院等民政设施和避灾安置场所的灾害隐患排查,严防发生各类次生灾害。要提前制定紧急避险转移预案,当预判可能发生灾害时,果断提前疏散转移受灾群众和受威胁群众,不落一户一人。要及时启动各类避灾场所,标明避险路线,告知警示方式、转移路线、避灾地点,并加强人员转移后的安全管理,严防在灾害威胁解除前群众擅自返回造成伤亡。
四、全力做好应急救灾各项准备工作。要严格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和在编干部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出现突发情况迅速有力处置,重大灾情立即按规定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派工作组深入灾区一线指导防灾救灾工作。要切实加强灾情信息管理,认真做好灾情统计报送工作,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初报灾情,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立即上报,灾情稳定前,坚持每日12时前进行续报,坚决杜绝漏报、错报、迟报、瞒报行为,确
保灾情及时准确、内容详实。
五、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安置救助。要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及时调运,要结合本地灾害特点,进一步充实库存,健全物资应急采购和紧急调拨机制。要加强救灾资金统筹保障,根据受灾程度尽快向灾区调拨救灾款物,做到重点保障、专款专用。要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按照相对集中、便于转移、就近安置、确保安全的要求,合理选取避灾安置场所地址,防止发生次生灾害。要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把急需的帐篷、饮用水、棉被、衣物、食品、药品、照明设施等生活物品,第一时间发放到受灾人员手中,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就医、有临时安全住所”。要特别关注和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对特别困难人员给予临时救助和生活补贴。要及时开展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让受灾群众早日搬入新居。
重庆市民政局
2018年7月23日
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