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民〔2018〕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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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巩固和提高局系统各单位消防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现将《重庆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抓好落实。
重庆市民政局
2018年5月24日
重庆市民政系统
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民政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深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及时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提高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杜绝各类事故,根据《2018年重庆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计划》,现就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
6月1日-6月30日,共计1个月。
二、对象
全市各级民政机关、直属单位,各级民政服务机构。
三、内容
(一)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各成员工作分工及职责明确情况,领导小组工作开展情况。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建设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各类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情况。
(三)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工作情况,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六个一”活动开展情况,高危场所、要害部位、施工现场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守护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情况,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情况,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单位自查(6月1日-5日)。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直属各单位、各级民政服务机构结合检查督查内容及要求逐项进行自查。
(二)集中整治(6月6日-20日)。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直属各单位针对自查梳理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三)集中督查(6月21日-30日)。市民政局组建督察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地各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各区县民政部门对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的督查同步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充分认清当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对标对表任务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市民政局相关业务处室要对口搞好业务指导,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直属各单位要直面问题,积极作为,确保整治工作不脱轨、不走空。
(二)突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基本指导思想,要紧紧扭住薄弱领域、要害(重点)部位、高危地域、隐患顽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不放,集中力量,重点攻关,逐步达到和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标准要求。
(三)确保效果。市民政局和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级督察组要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强化集中督查,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解决不彻底不收兵,促推各项任务和要求在各层面各环节落实落地,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效果,达到预期目的。
各单位整治工作情况,以材料附表格形式于6月20日前反馈市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人:杨虎亮,王了,电话(传真):89188231
附件:1.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
2.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督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 位 |
隐患总数 |
已整改数 |
投入资金 |
未整改数 |
未整改隐患描述 |
计划完成时限 |
填表说明 |
1.此表由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市局直属单位负责填报; 2.“单位”包括区县本级机关、直属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含农村敬老院); 3.此表由单位负责人、填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市局办公室。 |
填报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督查情况统计表
单 位 |
隐患数量 |
已整改数 |
投入资金 |
未整改数 |
未整改隐患描述 |
计划完成整改时限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备 注 |
此表由市民政局督察组填写,经带队领导签字后于7月10日前反馈办公室 |
带队领导: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