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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05-24
  • 发布日期
  • 2018-05-24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边界纠纷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边界纠纷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5-24 来源:市民政局
字 号:


渝民〔201867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边界纠纷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

根据市民政局、市综治办《关于做好边界纠纷隐患排查及妥善处置工作的通知》(渝民〔2017164号)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渝民〔201842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行政区域界线飞地、插花地、边界争议、资源争议情况内部摸底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纠纷隐患排查工作,有利于及时发现、及时妥善化解边界矛盾,确保边界地区边民和睦,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边界纠纷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此推动界线管理工作整合和水平提高,维护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

二、全面排查

一是摸清飞地、插花地。飞地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确认属于某一行政区域但不与该行政区域相连的地域。插花地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确认由一方使用管理但位于毗邻行政区域内的地域。各地要按照勘界协议书内容,结合年度界线联检和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全面梳理本辖区飞地、插花地名称、位置、面积等,做好详细记录。

二是排查边界争议和资源争议情况。边界争议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之间,乡、民族乡、镇之间,双方人民政府对毗邻行政区域界线的争议。资源争议是指在边界附近地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土地、矿产、森林、草原等资源管理使用范围权属不清而引发的争执。各地要按照勘界协议书内容,结合年度界线联检、界桩更换、平安边界创建以及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厘清边界争议、资源争议的名称、位置、面积及成因等,建立台账,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边界纠纷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此次工作,系内部摸底核查,不宣传,不扩大。各地充分认识做好边界纠纷隐患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详细记录。从今年5起,每月30日前收集省(市)级、区县级行政区域界线涉及飞地、插花地边界争议、资源争议情况,并填写重庆市行政区域界线纠纷隐患排查表(见附件),签章后,报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联系人:王功斗

联系电话:89188316

QQ381333327

    附件:重庆市行政区域界线纠纷隐患排查表

                            重庆市民政局

                           201857


附件

重庆市行政区域界线纠纷隐患排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编号

所属界线

类别

位置

面积

成因及现状

所有权、管理权

备注

















































注:1. 所属界线填界线名。如省界:填“渝川线永川泸县段”,区县界:填“渝中沙坪坝线”。  

2. 类别填“飞地”“插花地”“边界争议”“资源争议”。

3. 位置填“XXX地方,四指范围情况”。

4. 面积填“XXX平方米”。

5. 成因填“XXX原因引起”,现状填“边界争议属界线不清还是实地位置认识不一致”,“资源争议属土地、矿产、水利、森林、草

原、旅游等”。

6. 所有权填“该区域属于XX辖区”,管理权填“该区域属于XX辖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