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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04-23
  • 发布日期
  • 2018-04-23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04-23 来源:市民政局
字 号:

渝民发〔201814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防发〔20183号),特制定《重庆市民政局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民政局

                                  2018423

重庆市民政局

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民政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系统消防安全持续稳定,根据2018年重庆市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强力推进民政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不断夯实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切实提高火灾防范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具体任务

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主要围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隐患综合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三个方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宣贯《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相关业务处室要制定《办法》宣贯方案,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贯活动。4月底前,各单位要组织单位领导、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职人员开展1次集中教育培训授课,积极营造学习贯彻《办法》的浓厚氛围。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各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做到定人、定位、定任务、定责任。要结合每月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分析研判消防安全防控形势,研究制定相应措施,针对性做好防控工作。

(三)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将其纳入单位日常管理、业务检查、考核评比内容,适时开展达标验收活动,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春夏火灾防控期间,全市民政系统要认真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约见1次消防安全负责人、签订1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进行1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紧急疏散演练。

(五)严格高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6月底前,开展1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隐患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全面落实一场所、一对策要求。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社会救助处要进一步摸清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底数,全面排查并逐个场所详细登记、建立台账,逐一落实监管责任,明确治理标准,确保920日前突出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六)严格薄弱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要认真梳理本单位消防安全薄弱区域,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规章,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做到消防安全管控全覆盖,不留盲区和死角。

(七)深化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对遗留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时限要求,督促加快整改进度。特别是市消防办通报的养老机构消防隐患,要全部挂牌督办,确保如期销案。对春夏火灾防控期间发现的其他重大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隐患整改责任清单,落实整改经费。短期内能解决的要当即解决,短期内不能解决的,按整改方案逐步推动,采取临时性特殊防范措施,在重要节点落实专人实行死看死守

(八)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单位要持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格按照《重庆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规定的整治内容和时间节点,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完善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切实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九)开展守护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全市民政系统要针对单位人员密集区域、楼栋建筑、生产劳作区域、办公楼、住宅楼等所有用于灭火和应急救援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和检查维护,对有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及灭火救援场地的违法问题,一律赓即纠正。要统一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标识,实现标志化、标牌化、规范化管理。要完善管理维护长效机制,确保火灾发生后人员能够及时逃生、灭火救援能够顺利实施。

(十)抓好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按照市局转发的渝防办〔20187号文件要求,针对电动车停放、充电的场所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未按要求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车充电设施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物业管理单位日常管理、巡查检查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要推动集中建设一批电动车库(棚)和集中充电设施,大力普及电动车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十一)搞好消防安全宣传报道。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宣贯《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立足反映工作情况、宣扬先进典型、普及基本常识、推广业务技能等基本目的,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信息平台搞好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要结合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全面实施全民消防我行动大型公益计划,围绕畅通生命通道,增强自救技能主题,广泛发动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民政管理服务机构人员参与生命通道体验活动。

(十二)抓好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等,抓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要明确具体担负应急救援任务的人员,明确组织指挥关系、联络联动机制和相关保障,确保一旦遇有情况能快速反应、先期处置和有效应对。

(十三)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树立重大安保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理念,制定周密的消防安全保卫方案,突出抓好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和特殊敏感节点消防安全工作。要紧盯本单位高风险区域和高风险对象,组织开展节日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不发生较大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十四)严格火灾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大火灾事故追责问责力度。对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相关责任人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单位在系统年度综合考评时一票否决。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25日)。各单位召开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426日至910日)。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调度、督导检查和分析通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考评阶段(911日至920日)。各单位、市局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上报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市民政系统要清醒认识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严峻性,结合本单位实际,作出准确预判,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广泛动员部署,切实统一思想,提高全系统做好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单位不仅要认真抓好本方案明确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14项具体工作任务,还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防控工作,明确任务推进时间节点,分析研判工作进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调度,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有序推进。

(三)督导问责,确保成效。市局将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政务督察和行业督导范围,利用检查调研等各种时机开展督导督查,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各单位请于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10日前报工作总结。联系人:杨虎亮联系电话(传真):89188231也可通过民政系统内部邮箱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