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民〔2018〕36号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清明节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现将《2018年清明节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进行。
各地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工作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人员、设置位置、值班电话,请于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前传真至市民政局2018年清明节活动办公室,传真电话:88705824。
重庆市民政局
2018年3月13日
2018年清明节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4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快速、及时、妥善处置清明节祭扫接待工作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确保群众安全、文明、有序祭扫。
二、工作原则
依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清明节祭扫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成立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工作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制订应急预案。要提前做好公安、交管、消防、交通、林业、卫计等部门的衔接、协调工作,争取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接待任务重的地区,民政部门要向党委、政府汇报,在当地应急领导机构的领导下,以社会稳定、交通安全、护林防火等工作为重点,周密计划、落实职责,措施到位。应急指挥部要设在祭祀活动现场,就近指挥,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文明、安全、有序进行。
四、时间安排
清明节祭扫接待高峰时期为:4月5至7日及前后两周双休日,共计7天。
五、应急措施
(一)祭扫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4.加强人力进行疏散工作,在墓区、骨灰堂采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总量等措施,维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公安交管部门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临时征用停车场地;
3.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4.协调公交部门调配运力、设立临时停车站点。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联系公安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4.紧急疏散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5.最大限度保护骨灰等特殊物品,减少受损程度。
(四)出现突发事故,祭扫群众有伤亡情况时。
1.救护点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交管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5.民政部门配合并做好分管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品时,迅速报告指挥部,安全、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公安部门迅速到场处置;
3.救护点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4.联系消防车辆到场扑救明火;
5.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位置。
(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七)突发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引起不良影响。
(八)在祭扫重点地区聚集上访人员时。
1.及时维持现场秩序;
2.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扫墓现场;
3.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六、预防、预测和预警
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的原则,对公墓、骨灰堂群众祭扫场地做好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祭扫活动接待高峰日人、车流量做好预测,对祭扫活动现场做好观察,根据预测和观察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进行预警。
七、信息报告
(一)祭扫活动发生社会安全事件后,各地应立即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在对事件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后,于30分钟内将事件的详细情况和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市局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做好续报工作。
(二)报告方式及内容。可先采用口头报告方式,随后以书面形式正式上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引发事件原因、现场处置部门、处置措施、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