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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7-03-21
  • 发布日期
  • 2017-03-21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清明节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清明节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03-21 来源:市民政局
字 号:

渝民发〔201721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市局制定了2017年清明节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民政局

2017313

2017年清明节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2017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函〔201739号)精神,全面做好2017年清明节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从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新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平安清明为目标,全面加强祭扫安全管理,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以移风易俗为导向,大力推行文明生态殡葬,以宣传引导为抓手,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清明节祭扫工作平安、文明、有序。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加强祭扫安全管理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一是严格落实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二是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检查。三是要密切部门协作,必要时提请当地党委政府成立临时性指挥机构,强化统筹部署和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格局。四是要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祭扫高峰期和人员密集期的安全管理,在重点区域建立预警机制和限流分流机制,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严密防范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深入推进“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并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

(三)大力开展“绿色、文明、平安”主题宣传活动。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抓住清明节有利时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主动策划、周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清明节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的作用,以及殡葬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的平台作用,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法规政策、理念成果、节地生态葬式葬法、绿色殡葬、文明殡葬等,广泛宣传殡葬战线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展示新时期殡葬行业的崭新面貌和殡葬职工的精神风采。要通过集中宣传,使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使现代文明殡葬理念深入人心,使殡葬服务行业更加贴心亲民,营造出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有效强化祭扫观察点服务保障。重庆市民政局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2日至4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继续执行重庆市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根据《2017重庆市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的要求对祭扫观察点进行合理布局,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祭扫观察点情况。各级民政部门要在313日前确立本辖区的清明节祭扫观察点观察员,并在325日至44的每日1400统一上报本辖区的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日—3月15日)

132日,市局下发《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310日,组织主城区殡葬管理部门、殡葬服务单位参加2017年清明节工作会,部署清明节工作。

3315日前,市局下发《关于印发2017年清明节工作方案的通知》、《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清明节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各级民政部门设置清明节观察点观察员,并将设置情况报市局清明办。

4315日,市局组建清明节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清明办)和清明节活动领导小组并运转。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6日—4月5日)

1316,市局召开全市清明节工作新闻通气会。

2320日,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和重庆殡葬管理信息网开设“清明节工作专栏”,实时发布清明节工作信息和各地祭扫信息。

3321日—24日,市局清明办对主城区大型祭祀接待场所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4325日—44日,全市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并收集汇总清明节工作资讯,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上报。

5325日—44日,市局清明办对主城区祭扫场所的安全保障和规范服务进行巡查。

6325日—44日,在重庆殡葬管理信息网和新闻媒体发布群众祭扫情况,引导群众错峰出行,安全、文明祭扫;向民政部上报《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

(三)总结阶段(4月6日—4月10日)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对清明节工作进行总结,并于46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市民政局。

四、组织机构

成立重庆市民政局清明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周利民,副组长:袁家骧。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敏之,副主任:李洋、彭珑,办公室设在重庆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内设4个工作组负责清明节期间的管理工作。

(一)宣传报道组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媒体,制定清明节宣传方案,对清明节“绿色文明 平安”主题宣传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工作人员:彭珑、杜斌、尚璐、张音

联系人:杜斌联系电话:8870582418580002655

(二)服务安全保障督察组

主要职责:检查主城区祭扫场所的安全保障和规范服务,负责受理群众投诉,及时督促处理,反馈处理情况。

工作人员:周昌贵、林勇、王俊

联系人:林勇联系电话:8870582218580002877

(三)突发事件应急组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应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现场指导处理。

工作人员:李敏之、杨宗志、彭珑

人:杨宗志联系电话:8856306913808358162

(四)资料收集报送组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各地清明节工作动态和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整理、编辑、审核后,在重庆殡葬管理信息网和新闻媒体即时发布群众祭扫情况,同时向民政部报送重庆市清明节祭扫情况和《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

工作人员:叶亚平、曾涛、马谦

联系人:叶亚平联系电话:8870582513983228576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做好清明节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做好祭扫监测。已设为清明节观察点的13个殡葬管理和服务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观察、统计祭扫情况,并在325日至44日期间每日14点前向市局清明办报送《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做好群众祭扫活动的准备工作,并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祭扫场所的安全保障和规范服务检查,及时关注舆情,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

抄送: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市石桥铺殡仪馆,市殡葬协会。

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73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