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民〔2016〕131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是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做好救灾工作的重要前提。近年来,通过不断努力,全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不断增加,但也还存在储备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为切实推进全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仓库建设工作
目前,各区县救灾物资储备库普遍存在仓库面积小、建设标准低,基本装备不足等问题,不能很好地满足救灾工作需要,更无法适应新时期党和国家对备灾、救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完善我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提高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抓紧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符合标准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势在必行。
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了我市拟建33个区县救灾物资储备库的申请。相关区县民政局要在申报、设计及组织实施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时,严格执行《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建标121-2009),并切实加强领导,组成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储备库建设,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在2019年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二、切实抓好仓库管理工作
救灾物资储备库安全管理是仓库管理中的重中之重,要以防抢劫、防盗窃、防爆炸、防破坏、防恐怖活动和突发事件、防灾害事故为重点,加强仓库守卫和控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落实人防和技防措施,确保国家储备物资和储备库的安全。加强储备库制度建设,要制定和完善《救灾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出入库管理制度》、《安全工作与巡查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物资发放使用和回收制度》等,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和凭证,严格制度和程序,按规定办事。今年11月前,各区县民政局要出台本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同时,要加强对库存物资规范化管理,做到堆码整齐、标识标牌完善、库房整洁。救灾物资要实行分类堆码,整齐有序;品名、数量、生产厂商、商标、入库时间要标示清楚、一目了然。要做好定期盘库清库工作,检查物资的收发情况及是否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物资,检查物资账上的数量品种、实物数量品种、标识上的数量品种是否一致,检查物资的堆放及维护情况,检查物资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等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三、切实抓好仓库防火工作
救灾仓库安全管理中,最重要的是防范火灾。火灾发生一般是由仓库的建筑结构、储备物资形式、储存物资的数量以及仓库所处的地理环境所决定的。主要原因有可燃物资数量多、堆放高度集中;物资不按性质分类、分堆贮存,乱堆乱放,布局混乱,通道不畅;仓库管理人员不尽心,火灾发现晚;地处偏僻,水源缺乏;电气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仓库建筑结构差,防火安全间距不够;由坏人纵火引起重大火灾等,其中严重违反防火规章制度,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最多。各区县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检查方案,经常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切实杜绝火灾发生。
四、切实抓好救灾物资储备
市和区县救灾物资储备要按照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原则,合理划分事权范围,做好储备资金预算、落实分级储备责任,结合历年自然灾害发生频次及影响范围、群众生活习惯、民族习俗等,科学确定各级救灾物资品种和规模,形成以中央储备为依托,市级储备为主体、区县储备为基础、乡镇和社区储备为补充的全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市级储备需要量较大、价值较高,需定制定招,生产周期长的救灾物资(如救灾帐篷、棉衣、棉被、折叠床、应急灯等);区县级储备价值相对较低、具有区域特点的救灾物资(如毛毯、毛巾被、凉席、蚊帐、秋衣裤等);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视情储备一定量的棉衣、棉被等生活物资以及简易的应急救援工具。100万以上人口的区县,救灾物资储备不得少于10000人紧急转移安置所需。100万以下人口的区县,救灾物资储备不得少于6000人紧急转移安置。一般乡镇按500人紧急转移安置筹备救灾物资,灾害易发乡镇按1000人紧急转移安置筹备救灾物资。各区县要加强与商贸流通企业签订救灾物资运输协议,确保受灾群众灾后12小时内第一批救灾物资运抵灾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
各区县要严格按照民政部《救灾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切实做好生活类物资的回收工作。生活类物资包括帐篷、活动板房、移动厕所、净水设备、照明设备等。特别是救灾帐篷,印有“民政救灾”标志,只能用于受灾人员救助,不得挪作他用,同时民政救灾帐篷还是国家战略战备物资,使用完后要认真做好回收、保养、维护(修)工作。
五、切实抓好责任落实
各区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含市级主库及万州、黔江、涪陵、永川片区分库)要进一步强化24小时应急值守、安全巡查、日常检查等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确保业务流程清晰,责任落实到人。各区县民政局领导为区县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责任人,至少每季度一次到所在地仓库实地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领导为市级主库管理责任人,至少每半月一次到市级主库实地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片区分库所在地民政局主要领导为市级片区分库管理责任人,负责分库日常管理,确保仓库安全。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要加强对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片区分库的检查、指导,督促其落实制度,规范管理,中心领导至少每个季度要到市级片区分库实地检查指导。市民政局救灾处根据灾区需求,提出救灾物资调拨意见,按程序报批。各级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推动全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重庆市民政局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