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民办〔2016〕19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局属相关单位,市内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今年3月15日是第10个国际社工日,是广大社会工作者的共同节日,也是宣传、推广社会工作的有利时机。为弘扬社会工作精神,传播社会工作知识,展示社会工作成果,提升社会工作职业地位,提高广大公众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进一步营造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民电〔2016〕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以2016年国际社工日为契机,组织发动各区县民政局、局属相关单位、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社会工作教育机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普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6年国际社工日的主题为“发展社会工作,助力扶贫济困”。推动扶贫济困、增进民生福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工作会议部署的战略任务,是发展社会工作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广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核心专业使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强调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的原则要求,提出要“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各区县要响应中央号召,回应社会关切,践行专业使命,以“发展社会工作,助力扶贫济困”为主题,进一步宣传社会工作在扶贫济困中的功能作用,推广本地扶贫济困社会工作的经验做法,动员和引导广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弘扬专业奉献精神,秉承助人自助理念,扎根城乡基层、服务贫困人群,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动改善民生福祉。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月15日—21日,共7天。
三、主要任务
2016年国际社工日当天,市民政局将组织“社工助力扶贫济困”成果展,邀请相关区县、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参展,通过布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品、举办社会工作知识竞赛等形式,集中展示社会工作助力扶贫济困的风采和成果,请各单位提前做好有关准备。
各区县民政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在3月15日至21日期间围绕主题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围绕社会工作在扶贫济困、脱贫攻坚中的功能作用和社会工作知识普及,组织宣传活动,张贴海报、宣传画,发放宣传品,向公众集中宣传与答询;举办专题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大讲堂和社会工作知识竞赛、征文等,推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进单位、进家庭、进社区。围绕社会工作在扶贫济困中的成果展示,组织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展播、专业社会工作者先进事迹宣讲、社会工作微电影制播等活动,加强公众对社会工作的认识与理解。围绕社会氛围营造,将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动漫、网络视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型宣传平台相融合,通过开辟专栏、组织微访谈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社会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与认同度,不断增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与职业荣誉感,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社会工作的社会氛围,为社会工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社会工作宣传普及是各区县民政局、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社会工作教育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专业社会工作者的共同职责。各区县民政局和各有关单位要站在事业发展的高度,切实重视、认真抓好社会工作宣传普及,组织开展好2016年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
(二)精心组织。各区县民政局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好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发动和引导广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在做好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同时,采取社区居民和服务对象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示社会工作的专业成效,展现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风采,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走向基层、走入社区、走近百姓。
(三)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节俭办活动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加强过程监管,杜绝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在活动的组织过程中,提倡勤俭节约、简朴大方,力求在宣传推广社会工作中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请各区县民政局、局属相关单位、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社会工作教育机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前谋划部署,认真填写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周(3.15—3.21)活动计划表(见附件),于3月10日前报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处;主题宣传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于3月23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处。联系人:李云波,电话:88759510、89188334(传真),邮箱:631730089@qq.com。
附件: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周(3.15—3.21)活动计划表
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
附件
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周(3.15—3.21)活动计划表
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时间 |
地点 |
活动名称 |
活动形式 |
面向人群及规模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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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活动应围绕“发展社会工作,助力扶贫济困”主题进行设计;2.时间应具体到钟点;3.活动名称尽可能新颖、生动、有创意;4.活动形式参考本《通知》“主要任务”部分。
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