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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16-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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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6-01-26
  • 发布日期
  • 2016-01-26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1-26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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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重庆市气象局预报,受西伯利亚寒潮影响,20日至24日夜间,我市将迎来一次自东向西的大范围降温、降雨(雪)天气过程,中西部和东北部日平均气温将下降79℃,东南部日平均气温将下降56℃;20日至21日,各地普遍有小雨,高海拔地区有雨夹雪或小雪,22日至23日,大部地区有雨夹雪,东南部有中雪,部分地区大雪,局部有冻雨。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区县民政局、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相关处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扎实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性天气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一、加大“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

各区县民政局和救助管理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15112号)要求,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专项救助工作。要对专项救助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要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完善部门协作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要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积极劝导、引导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接受救助,努力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要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将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饮食、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区县、镇街、村社四级联动救助网络,完善救助服务站、救助咨询点、流动救助车、救助引导牌的布局,为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提供便利。要积极实行开放式救助,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可能露宿街头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临时救助点或临时庇寒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备足御寒物品,方便其就近受助避寒。

二、密切关注天气过程,加强防灾救灾准备

市和区县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交通等部门的会商沟通和协调联动,密切关注当前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并对本地防范应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要提前做好转移安置场所的准备工作,要备足一定时期内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物资,特别是要备足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和必要的取暖设备,妥善安排好受灾人员基本生活。要密切关注灾害舆情,提前做好各类应对预案。

三、加强隐患排查,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

各区县民政局和直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防火等设备正常运转,并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灾害隐患和居住危旧房屋的群众,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提前转移并加以妥善安置。对重点优抚对象和五保户、低保户、重度戏疾人等困难群体,要逐户落实住房、用电等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险情。要加强机构内部道路、楼梯等区域的防滑处理,确保不因恶劣天气发生安金事故。

四、加强应急值守,确保灾情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同志要在岗带班,保障通讯畅通。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一旦发生重大灾情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沟通汇报、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派出人员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落实救助方案,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要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切实做好灾情的统计、核查和报告工作,确保灾情信息报

送及时、准确。

                        重庆市民政局

201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