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保留和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渝民发〔2019〕12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89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018年12月30日前由市民政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已经2019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对1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文件目录见附件1),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有效期届满的4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施行(文件目录见附件2),其有效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重新起算。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有效期届满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民政局关于重新确认本市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渝民社〔2001〕175号);
2.重庆市民政局关于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05〕104号);
3.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和管理的通知(渝民发〔2006〕202号);
4.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建立稻草援助基金的意见(渝民发〔2007〕3号);
5.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资助家庭困难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民发〔2010〕1号);
6.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的意见(渝民发〔2012〕76号);
7.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渝民发〔2012〕116号);
8.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敬老院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民发〔2013〕91号);
9.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敬老院建设标准(试行)》和《重庆市敬老院管理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渝民发〔2013〕105号);
10.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的通知(渝民发〔2014〕103号);
11.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4〕149号)。
附件2
有效期届满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2〕111号);
2.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低保政策执行中残疾人代步车认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民发〔2012〕147号);
3.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关于加强公租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13〕30号);
4.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殡葬服务企业发票使用管理的通知(渝民发〔2013〕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