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
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渝民〔2025〕155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第329号)规定和“一老一小”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相关要求,市民政局对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征得职能划转后有关单位同意,已经2025年第1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对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文件目录见附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明天计划”工作的通知(渝民〔2017〕141号);
2.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9〕7号);
3.重庆市民政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发〔2020〕22号);
4.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试点工作的通知(渝民〔2023〕19号);
5.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等6个部门关于做好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渝民发〔2017〕52号);
6.重庆市民政局关于特殊墓占地面积有关问题的通知(渝民发〔2003〕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