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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9914/2025-00405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15
  • 发布日期
  • 2025-07-22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民执(罚)﹝2025﹞1号
  • 发文字号
  • 渝民执(罚)﹝2025﹞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民执(罚)﹝2025﹞1号
日期:2025-07-22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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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重庆基石教育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500000322280252F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朱艳

登记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湖山路139号金科时代中心3-12-6

经查你单位202120222023年度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询问笔录、基金会年度审计报告等证据为证。

本机关于202573日向你单位邮寄送达了《重庆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渝民执(告)〔20252号),告知陈述、申辩权利。你单位在告知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现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机关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电话:023-88563095

重庆市民政局

2025715

(本决定书一式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送业务主管(指导)单位一份送慈善事业促进处,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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