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组织可以开展互联网公开募捐?
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开展互联网公开募捐,开展互联网公开募捐的红十字会按照规定向同级民政部门申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如某协会没有取得公开募捐资格,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通过微信群、微信朋友圈以协会名义对外发出公开募捐倡议,都属于违反慈善法的行为。
(二)如何制定募捐方案及备案?
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应当按照本组织宗旨与业务范围设计公开募捐项目,制定募捐方案,并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十日前将募捐方案通过《慈善中国》平台,报送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还应当同时将募捐方案报送业务主管单位。
(三)公募组织在合作募捐的职责?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要对合作方进行甄选,合作募捐项目须符合参与合作的社会组织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应当与合作方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以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名义开展募捐活动,并公开合作组织的有关信息,指导合作方规范筹款行为和资金使用。募捐活动全部收支应当进入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账户,由该组织统一进行财务核算、资金管理、项目信息公开等,并承担法律责任。
(四)如何规范地引导捐赠人捐赠?
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在动员爱心单位、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捐赠时,应当尊重捐赠人自主捐赠意愿,要尊重和维护募捐对象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宣传募捐项目的相关信息,及时回复相关咨询,保障捐赠人的知情权。
(五)募捐财产使用的重点注意事项?
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对募集的财产,应当登记造册,全部入账,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在接受的慈善捐赠中提取回扣返还捐赠人、帮助筹集捐赠的个人或组织。确需变更募捐方案规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情形,慈善组织应当召开理事会进行审议,报民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