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二)行政区划名称;
(三)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名称,集镇、自然村(寨)名称;
(四)公园、广场、自然保护地名称;
(五)道、路、街、巷名称;
(六)开发区、园区名称;
(七)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名称;
(八)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及其他设施名称;
(九)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其他地理实体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