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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问答
日期: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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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对象是哪些?

评估对象为本市户籍有评估需求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重点是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和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评估人员有什么要求?

评估人员应具备高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社区治理、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民政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考核合格,能够运用评估工具及方法,具体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三)怎么申请开展评估?

有评估需求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通过“渝快办”“渝·养老应用线上申请,也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窗口、养老服务机构线下申请。

举例:王爷爷,70岁,使用老年机,不会线上申请。可以由本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一起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窗口、养老服务机构线下申请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

(四)评估怎么收费?

老年人能力评估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或结果使用单位承担。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老年人所需评估费用,由区县纳入同级预算,可在市级下达的养老服务统筹经费中列支

(五)评估结果怎么运用?

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老年人能力等级、制定照护计划以及政府补贴等方面。评估结果在全市民政范围内互认,部门按需使用。区县民政部门依据评估结果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安排集中照护、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配置康复辅助器具、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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