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渝民〔2023〕153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第329号)规定,市民政局对2023年7月31日前由市民政局牵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3年第25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会签单位同意,决定对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文件目录见附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建筑物冠名审核项目取消后有关问题的通知》(渝民发〔2004〕103号);
2.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名专名与通名使用规范》的通知(渝民发〔2008〕168号);
3.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农转城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11〕99号);
4.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规范》的通知(渝民发〔2011〕165号);
5.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3〕133号);
6.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民发〔2014〕30号);
7.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14〕76号);
8.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发〔2016〕74号);
9.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福康工程”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民发〔2019〕16号);
10.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切实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19〕19号);
11.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20〕27号);
12.重庆市民政局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气象局关于印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细化清单》的通知(渝民发〔2021〕6号);
13.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2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