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殡葬服务项目目录》的通知

渝民规〔202612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发展改革局: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管理,根据《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8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66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编制了《重庆市殡葬服务项目目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基本情况。目录包括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基础项目为国家规定的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等服务,由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确定;非基础项目包括遗体长途接运、遗体殡殓、特需殡葬服务、公墓(骨灰堂)安葬(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除外)等服务,由市民政局确定。民族自治区域可结合民族丧葬习俗增加1项殡仪非基础项目,由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报市民政局同意后执行。

二、加强殡葬服务项目管理。殡葬是重大民生事项,各区县民政、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殡葬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坚持公益惠民、文明节俭、绿色生态、移风易俗原则,引导殡葬服务机构和群众文明节俭治丧。殡葬服务机构在有效保障基础项目供给规模和质量的前提下,根据群众治丧需求和服务保障能力,适当开展非基础项目。殡葬服务机构不得拆分、拓展、衍生服务项目,要按照目录规定的服务内容提供相应服务,不得在目录之外擅自设立服务项目。殡葬服务机构可自行免费向群众提供殡葬惠民便民服务项目。

本通知自2026731日起施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反馈。

附件:重庆市殡葬服务项目目录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62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殡葬服务项目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一、基础项目

1

遗体接运

收殓、抬运

包括遗体查验、收殓、抬运、消毒等服务,含接运人员基本防护、提供尸袋

殡仪车接运

使用殡仪专用车辆从指定地点将遗体(遗骸、骨灰)运至殡仪馆(含殡仪馆服务网点),含装卸、运输、消毒、接运人员基本防护等服务

2

遗体存放

殡仪馆以低温冷藏方式保存遗体(一般不超过3日)

3

遗体告别

守灵、告别厅

使用

提供遗体(骨灰)守灵、告别服务,含守灵场地、音响及话筒、冷藏棺(瞻仰棺)、基础照明、制冷采暖、签到台、桌椅等设备;标准挽联1副、横幅1条;冰棺棺围绢花布置、遗像制作、遗像台布置;遗体基础面部消毒、清洁,口眼闭合、发型服饰整理;告别礼仪引导服务

穿脱衣

提供遗体穿脱衣服、鞋帽等服务

花圈租赁

提供绢花花圈租赁,含挽带、挽联书写(打印),花圈布置服务

4

遗体火化

使用火化机对遗体(含胎儿)或遗骸、残肢焚化,含入炉、火化、骨灰拾捡、骨灰装盒(坛、袋)、骨灰袋等服务

5

骨灰寄存

殡仪馆提供的骨灰暂存服务(一般不超过1年)

6

生态安葬

火葬区以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骨灰散撒等不保留骨灰的方式处置骨灰;土葬改革区以深埋、不留坟头、不硬化、不立碑等方式处置遗体

7

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

城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提供的、政府举办或参与举办的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提供的以格位形式一次性安葬骨灰

二、非基础项目

1

遗体长途接运

跨省(市)接运

使用殡仪专用车辆跨省(市)接运遗体到殡仪馆(含殡仪馆服务网点),含查验、抬运、装卸、运输、遗体交接等

国际接运

按相关规定提供遗体(遗骸、骨灰)跨国(境)转运的服务。含遗体专业殡殓服务、运尸棺定制(含金属内棺及外包装等)、协助办理遗体交接等相关手续。

2

遗体殡殓

遗体清洗

对遗体体表全面清洗,含污物(排泄物、血渍等)的清理

遗体整形

对变形、破损、高度腐败等遗体进行修补、修复、肢体塑造等。基础整形含清洁、消毒、简单缝合;特殊整形含损伤重塑、假肢安装、面部轮廓修复、复杂缝补

遗体防腐

通过药物注射、灌注、浸泡等方式保存遗体

遗体化妆

对遗体眼眶、睫毛、脸腮修饰,对遗体面部上粉,嘴唇描色等美化服务,含材料

协助尸检

协助公安机关、法医鉴定中心进行尸检服务

3

特需殡葬服务

鲜花布置

使用鲜花布置厅堂,含设计、制作、花材、辅材、维护等

数字影像布置

使用声、光、电、AI互动等数字化方式布置厅堂

花圈、花篮、花架租赁

提供鲜花花圈、花篮、花架的艺术造型及租赁服务

数码影像制作

提供遗像制作、影像拍摄和影像制作等服务

定制殡仪服务

根据丧属要求,编制定制殡仪服务方案,开展礼乐、追思、护灵仪式服务

代客祭扫

接受丧属委托,开展擦拭墓碑、敬献鲜花、祭拜等服务

4

公墓、骨灰堂安葬(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除外)

墓(格)位使用

以墓(格)位形式一次性安葬骨灰、遗体,含墓(格)租用、墓碑等建筑工料、安葬服务

墓(格)位维护管理

提供墓(格)位的日常维护、绿化养护、清扫、修补、管理等服务


相关政策文件链接: 

1.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2.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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