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有关直属单位:
按照市政府168次常务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组建12个工作组,对全市102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明察暗访,发现545个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细市委、市政府和民政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严防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火灾事故,决定在全市养老服务领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风险隐患排查
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各区县)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暨“治重化积”信访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养老服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在市级联合抽查的基础上,联合消防救援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按照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指标、不漏一个问题的原则,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管理人员配备、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应急疏散预案演练、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宣传为重点,对照《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全面排查,梳理归集问题隐患。
二、扎实抓好风险隐患整治
各区县民政部门要按照“一地一案、一院一策”的原则,积极协调住房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帮助支持,对市民政局办公室通报的部分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本单位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分门别类整治纠改。能立即整改的须在发现隐患当日完成整改。短期不能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逐级整改、逐项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在妥善安置入住老年人的前提下,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住房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依法依规停业整顿,确保养老服务领域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清零见底。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压实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定配足配齐消防设施设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单位作用,确保管理不缺位、不失察、不断档。强化属事监管责任,区县民政部门要履行行业指导管理监督工作职责,督促养老服务机构查找薄弱环节、完善规章制度、固化经验做法,及时有效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守住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底线。请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版报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三、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评估
各区县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要求,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加强养老服务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要以《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所列33项指标为蓝本,协调消防救援部门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估,逐个分析排查出风险隐患成因,评定风险等级,着力解决养老服务机构重大火灾隐患,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四、强化任务落实督导问责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和安全,把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作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及时建立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细化方案,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打表推进,确保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养老服务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督导力度,综合运用通报批评、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推动解决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风险隐患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影响损失的,各单位要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启动责任认定、处罚和追责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 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
2. 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民政局
2022年1月12日
(联系人:倪伟,联系电话:19923888255,QQ号:3419696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