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良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人员值班、加班补助的建议》(第0015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关心、关注,更感谢您对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人员值班、加班补助提出的宝贵建议。对您提出的建设性意见,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我市在保障社区工作人员补助和待遇、减负增效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对下步改进的方向、路径等,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社区工作看似平凡,微不足道,但却与居民群众息息相关,它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是最基础但也是最重要的环节。作为社区干部要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工作量大且繁杂细微,保障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减负增效是改善社区工作人员处境的重要手段和方式。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意见》,明确提出要厘清基层政府职能职责和社区工作权责边界,要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地方人才发展规划,要落实社区工作者报酬和社区组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要完善先进城乡社区组织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表彰宣传机制。近年来,我们密切关注社区干部待遇和处境,在保障社区干部待遇、完善激励机制、推进减负增效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一)提高待遇保障。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关于加强村(社区)组织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7〕312号)和《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经费运转保障工作的通知》(渝财基〔2020〕9号),建立了村不低于本区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社区不低于本区县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倍的村(社区)干部报酬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落实城乡社区工作者补助和社会保险等保障,稳步提高社区干部待遇。
(二)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对社区及社区工作人员每3年一次的评选表彰机制。2020年,我市首次表彰了50个先进城乡社区组织和100名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对优秀个人给予每人3000元奖金,以典型示范激励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工作服务创新、促进乡村和谐发展。
(三)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基础保障,拓宽社区干部出路,做到干有所酬、退有所养,激发基层干部工作热情。一是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重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2018-2020)》,指导区县制定落实梯队建设、分类培养和能力提升的措施,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优化。二是推动各区县制定实施或初步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根据社区工作者工作岗位、任职年限、职业资格等设立岗位等级序列,建立岗位等级正常晋升、待遇正常增长机制。落实社区干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单位缴纳部分由区县财政补助,解决后顾之忧。三是近年来,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公务员编制,各区县也拿出一定数量事业编制,面向优秀社区干部定向招录,解决社区工作者出路问题,基层岗位的含金量和吸引力明显增强。
(四)逐步规范加、值班补助。去年年初疫情防控期间,中央出台《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8号),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给一线参与防控的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补助,我市对标中央文件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渝肺炎组发〔2020〕15号),明确规定对城乡社区工作者按照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100元的平均补助水平发放工作补助。今年年初,按照《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21〕4号),指导各区县对城乡社区一线工作人员给予适当值加班补助。
(五)推进减负增效。为减轻社区工作,制定《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20〕27号),明确应出具和不应出具的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准入机制,未经法定程序批准,各级政府不得将自身范围内的工作事项转嫁给村(居)委会,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严格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治事项清单、协助政府事项清单、负面事项清单等三张工作清单,厘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
二、下步工作打算
社区是整个社会的基础,社区工作的开展,对社会的发展有直接影响,社区工作者在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代表的建议也是区县普遍反映比较强烈的,未完全规范值班、加班补助,未落实住房公积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为此,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保障基层干部待遇,巩固执政之基。
(一)积极开展“1+8”大调研。目前市委办公厅印发《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专题调研方案》,即将开展“1+8”系列调研(“1”即调研形成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综合调研报告;“8”即由相关部门牵头,围绕在基层治理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层政务服务管理、基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社区文化建设、基层治理标准化智慧化建设分别开展调研),我们将把社区干部待遇问题作为重点研究对象,围绕提高社区干部待遇、规范加班、值班补助和落实住房公积金等问题,仔细分析调研,了解掌握实际情况,深入听取社区干部的反映和诉求,积极研究解决方案。
(二)明确社区干部待遇政策。近期,中央即将出台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我们起草贯彻落实措施时,充分考虑社区干部的基层保障政策,在确保稳步提高社区干部待遇的同时,将如何规范加班、值班补助相关内容纳入文件中,进一步落实社区干部关心关爱措施,力争建立起社区干部加班、值班补助的常态化机制。
(三)持续推进减负增效。为减轻社区干部工作压力,缓解工作多且繁杂的现状,指导和督促各区县(自治县)、乡镇、村(社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积极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证明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内容及工作流程,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四)推动研究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目前我市除极个别区县外,普遍未落实住房公积金,也是各区县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为调动广大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确保社区工作长足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将积极建议市财政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等相关部门,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社区工作者住房公积金政策。
此答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联 系 人:杨明凤
联系电话:89188250
邮政编码:401121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