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资助范围包括哪些?
本项目资助范围是孤儿医疗康复费用的自付部分,即相关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惠民济困保等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包括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辅具器具配置费用、体检费用、住院服务费用六类。其中,诊疗费用(包括住院及门诊费用)只报销1年内(“明天计划”结算年度为自然年度)自付部分累计在1000元以上的超额部分。
(二)项目如何申请?
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申请“明天计划”项目资助,由所在儿童福利机构填写《“明天计划”项目资助审核表》报主管民政部门。社会散居孤儿申请“明天计划”项目资助,由孤儿本人或孤儿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提交资助申请,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初审,符合条件的,填报《“明天计划”项目资助审核表》。
如重庆市渝北区某街道社会散居孤儿张某,患病需到重庆市儿童医院住院治疗。张某监护人及时向渝北区民政局告知情况并提出“明天计划”项目资助申请,渝北区民政局随即与医院对接,医院开启救治绿色通道,治疗结束后张某监护人先到医院进行结账办理,再向渝北区民政局提交“明天计划”资助申请相关材料(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医疗记录、费用票据原件等),渝北区民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填写“明天计划”项目资助审核表、报市“明天计划”办公室审批。张某此次治疗共花费4.5万元,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惠民济困保3.2万元后,自付部分为1.3万元,其中1000元由张某监护人自付,1.2万元由“明天计划”项目报销,由渝北区民政局将1.2万元转账支付给医院。
(三)项目申请需提供哪些材料?
1.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其他可以表明孤儿身份的材料。2.医疗记录,资助项目为诊疗费用的,需提供定点医院出具的治疗记录;资助项目为特殊药品费用和辅具器具配置费用的,需提供定点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及治疗建议;资助项目为体检费用的,需提供体检明细单或体检报告单。3.费用票据:提供定点医院出具的专用医疗票据,特殊药品及辅具器具费用可以提供购置发票。
(四)孤儿如需到市外治疗如何申请?
孤儿需到市外治疗的,监护人或儿童福利机构向主管民政部门书面申请,主管民政部门报市“明天计划”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到市外救治。
(五)项目资助对医疗机构有要求吗?
“明天计划”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制度。在非定点医院诊疗等产生的费用,不予资助。
(六)《实施细则》自何时起实施?
《实施细则》自2025年7月25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