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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印发《重庆市民政系统密切接触 未成年人岗位工作人员犯罪记录查询工作 暂行办法》的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总则,明确了目的依据、工作机制、查询对象、查询时机、查询罪名等内容。    二是查询与告知,明确了分级查询、查询人员、查询要求、查询结果等内容。    三是查询结果应用,明确了查询处理、查询反馈、信息共享等内容。    四是责任追究,明确了入职前查询责任、入职后查询责任等内容。    五是附则,明确了实施日期。
如何办理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
答:
(一)申请。受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监护人应向其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局申请,填写《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费申请书》,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基础材料,有条件的区县可以通过声明或信息比对方式获取确诊信息,无条件的区县可由儿童监护人提交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明(HIV抗体确诊检测报告单,抗体检测呈阳性)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疾病控制部门提供的证明;已满18周岁、仍在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儿童,需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二)审批。由区县民政局填写《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
如何办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受理“跨省通办”?
答:
办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受理“跨省通办”具体程序为:一是儿童监护人向受理地乡镇(街道)提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二是受理地乡镇(街道)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等。三是受理地乡镇(街道)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申请人户籍地的乡镇(街道)。四是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收到推送材料后提出初步意见,并上报区县民政部门。五是区县民政部门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受理地乡镇(街道)。受理地乡镇(街道)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认定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由户籍...
《重庆市“福康工程”项目实施细则 (修订)》修订的依据是什么?
答:
    2010年,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福康工程”项目,决定从2019年起继续实施“福康工程”项目,并将该项目由部本级项目调整为补助地方项目,项目指导单位为民政部,组织实施单位为省级民政部门。2021年6月24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福康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1〕45号),该《通知》明确:2020年“福康工程”项目实施结束后,《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福康工程”项目实施的通知》(民办发〔2019〕18号)、《“福康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即行废止。因我市将继续实施“福康工程...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范围及标准?
答:
发放范围为:具有重庆市户籍,受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在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儿童,可延至其毕业止。从2023年9月起,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为1405元。
如何认定儿童父母“失联”情形?
答:
儿童监护人、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或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可向儿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报警,申请查找失联父母。公安部门受理后,应当加大对失联父母的查找力度,对登记受理超过6个月仍下落不明的,出具《儿童失联父母查找情况回执单》,并通过信息共享等途径,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县民政局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对因不具备查询条件导致公安部门难以接警处置查找的,可采取“个人承诺+邻里证明+村(居)证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验+区县民政局确认”的方式,形成《儿童父母失联情况认定表》进行认定。对上述方式...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哪些保障政策?
答:
(1)基本生活保障。2023年9月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05元。符合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条件且有意愿的,其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同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市以上财政比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测算方法,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渠道,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适当补助;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补贴标准全额发放;已全额领取事实无...
如何申请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答: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应当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死亡、失踪、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等情况进行查验,提出查验结论,对符合条件的,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区县级民政局。由区县级民政局进行复核并作出确认。
“明天计划”项目资金资助范围有哪些?
答:
本项目资助范围是孤儿医疗康复费用的自付部分(即孤儿医疗康复相关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具体资助范围如下:诊疗费用。孤儿1年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产生的诊疗费用。康复费用。孤儿在定点医院内接受专业医疗康复训练费用的自付部分,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特殊药品费用。孤儿因患心脏病服用波生坦(全可利),因患结节性硬化症服用雷帕霉素(雷帕霉素口服溶液)和依维莫司的药品费用的自付部分。辅具器具配置费用。有功能障碍的孤儿,在定点机构配置康复辅具...
如何申报“明天计划”资助?
答:
对于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由所在福利机构通过《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向市或对应区县“明天计划”办公室提出资助申请和结账申请,市或区县“明天计划”办公室核实相关材料,并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后,待市“明天计划”办公室审批后予以资助。对于社会散居孤儿,由监护人填写《“明天计划”医疗资助申请书》和《“明天计划”医疗资助申请表》报送所在区县“明天计划”办公室,所在区县“明天计划”办公室核实监护人提交的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其他可以表明孤儿身份的材料)、医疗费用票据原件或...
哪些儿童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答: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因下列情形无法履行监护抚养职责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在全日制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参照执行。(一)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之一;(二)父母一方被遣送(驱逐)出境,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之一;(三)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
被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的孤儿,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如何申请?
答:
社会散居孤儿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助学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区县民政局,区县民政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确认孤儿身份,对学籍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为受助对象的,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区县儿童福利机构(含社会福利院儿童收养部)负责集中养育孤儿助学申请,统一向所辖区县民政局申报,区县民政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受助对象。市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助学申请直接向市民政局申报,市民政局确认受助对象。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助对象有哪些?
答:
“明天计划”是由民政部组织、各级民政部门具体实施,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主要针对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开展的医疗康复项目。该项目仅资助孤儿医疗和康复费用,不承担任何医疗效果、医疗风险等方面的责任,任何医患之间的法律纠纷由定点医院和患儿监护人双方自行解决。
如何申请办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
答:
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申报: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申报程序:市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由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填写《重庆市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申请审批表》,报市民政局审批;区县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由区县儿童福利机构填写《重庆市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申请审批表》,报区县民政局审批。社会散居孤儿申报程序:由孤儿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重庆市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申请审批表》,提供孤儿的户口、监护人全家户口复印件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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