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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政策问答
日期: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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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重庆市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修订后养老服务机构最需要关注哪些变化?

答:一是床位不足10养老服务机构不能申请星级评定可以申请叶级评定是评审新增老人满意度打分,群众评价直接影响评定等级;是每年至少5%抽查复评,获评不能放松运营标准;是全程线上申报,外省专家参与评审,评审标准更严格、透明。

(二)问: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助餐中心可以参与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吗?和养老机构评级有什么区别?

答:已在民政部门备案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日间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助餐助浴等服务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助餐中心可申请叶级评定,评定细则另行制定;养老机构按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及实施指南开展星级评定两类评分两套标准开展评定结果均可作为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享受建设和运营补贴等优惠扶持政策参考依据。

(三)问:养老服务机构评上四级后,多久能申报五级?

答:取得四级等级满1年后可申请晋级;且3年有效期内仅有1次晋级机会,应逐级晋升,晋级失败可保留原四级等级。

(四)问:养老服务机构对评审分数、评定结果不认可,如何维权?

答:在评定结果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向具有对应职责权限的会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区县评定的一、二级机构,对区县复核结论不服,可再次向市评定委员会申请复核,市级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五)问:养老服务机构被取消等级后,多久能重新申报评定?

答:因虚假申报、安全事故、欺老虐老、拒不整改等情形被降低或取消等级的机构,2年内不得再次参与等级评定。

举例:二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因存在消防安全问题,被辖区消防部门行政处罚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该养老服务机构辖区民政部门于2026310日作出取消其二星级养老服务机构等级的决定。禁评时间从2026310日开始起算,2年禁评期,即202839日之前,该机构不能申报等级评定2028310日起,才可以重新申请参加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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