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各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加强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涉军事项管理工作,民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涉军事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8〕78号)、《关于加强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涉军事项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军政〔2019〕1071号),请各区县、各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社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涉军事项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一、2020年4月25日前,向市民政局报送《军队人员参加社会组织名单统计表》和《军队单位参加社会组织名单统计表》。各区县民政局负责汇总报送本辖区的情况;双重管理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包括未完成脱钩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由其业务主管单位收集汇总报送;已脱钩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全市性社会组织,直接报送市民政局。我局汇总后统一寄送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
二、2020年5月20日前,各区县民政局将本区县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市民政局。
三、报送方式:纸质件邮寄重庆市民政局,联系人:匡永良,电话:89188032,地址: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邮编:401121。电子版发QQ邮箱:519012354@qq.com。
四、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涉军事项,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1.关于加强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涉军事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8〕78号)
2.关于加强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涉军事项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军政〔2019〕1071号)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