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2025年7月,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重庆市被确定为3个省级试点之一。2025年8月,市民政局印发《重庆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渝民规〔2025〕9号),在全市开展项目试点。2025年12月,民政部、财政部召开全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部署会,印发《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办函〔2025〕49号),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提高了居家上门服务补贴标准,扩展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市民政局在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全面实施,商市财政局起草《关于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月17日至23日,通过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站公开征集意见。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惠民生、促消费,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带动作用,挖掘养老服务消费潜力,以更好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刚需和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互促进。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精细管理、精准服务能力,培育发展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提高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水平。
三、主要内容
《通知》内容包括做好政策衔接、做实能力评估、扩大服务供给、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部分。
一是做好政策衔接。自2026年1月1日起,居家上门服务消费的抵扣比例由40%提高至50%,月最高补贴额度由500元提高至800元;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服务的消费抵扣比例为40%、月最高补贴额度800元保持不变。项目全面实施周期为12个自然月(2026年1月至12月),重庆作为试点地区项目结束时间与全国同步。
二是做实能力评估。要求各区县明确评估工作目标、加强评估工作组织、分类开展能力评估,通过能力评估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全面实施及养老服务资源配置、设施布局优化提供基础支持。指导基层镇街、村社提前摸排辖区失能老年人情况,主动联系第三方评估机构集中评估,提高评估效率,降低实施成本。
三是扩大服务供给。培育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引导发展“养老+物业”“养老+家政”“养老+平台”等新业态,鼓励长护险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等主体参与养老服务。加强服务规范管理,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合同网签,服务人员按要求持证并亮证服务。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供给,鼓励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养老,不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水平,探索解决农村养老服务消费能力不足问题。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要求区县民政部门严格评估监管,对本地区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按不低于1%的比例进行实地核查。强化服务监管,加强补贴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时长、服务收费等的审核,通过购买第三方审核、检查、审计服务,采取线上线下核查、老年人满意度调查、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抽查不低于10%的参加消费补贴项目的养老服务机构,不低于核销消费券总数3%的消费券。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审核资金结算材料,切实防范发生虚假交易、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统筹做好政策衔接,在未能及时获取当月长护险实际结算金额时,按照上一个月结算金额执行扣除。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区县民政、财政部门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组建工作专班,加强资金保障。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确保政策家喻户晓。加强部门协同,及时足额拨付补贴资金。每月报告进展情况,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定期评估,加强指导。
四、核心政策问答
(一)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全面实施阶段相对试点阶段有哪些主要变化?
主要有两个方面变化:一是提高居家上门服务消费抵扣比例和额度,自2026年1月1日起,居家上门服务消费的抵扣比例由40%提高至50%,月最高补贴额度由500元提高至800元。二是扩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补贴项目由14项增加到47项。
比如赵爷爷,2026年1月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为中度失能,注册了“民政通”账号,完成实名实人认证,于当月领取了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券。赵爷爷可以通过“民政通”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专栏“居家养老服务清单”查看纳入补贴范围的服务项目清单,在47项清单中选择一项或多项服务。确定服务项目后,在“民政通”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专栏“居家养老服务”选择周边的养老服务机构并申请服务。赵爷爷选择了某机构3项服务,单次收费共220元,每月提供4次服务,月收费标准为880元。按照50%的比例补贴,赵爷爷只需要支付440元,其余440元由消费券抵扣,次月经民政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养老服务机构。月最高补贴额度为800元,赵爷爷剩余360元额度可以继续抵扣其他养老服务消费。
(二)试点期间已领取消费券的失能老年人,全面实施阶段还能领取消费券吗?可以领取多长时间?
项目全面实施周期为12个自然月(2026年1月至12月),重庆作为试点地区项目结束时间与全国同步。我市从去年8月开始试点,试点期间已领取消费券的失能老年人在全面实施阶段可以继续领取消费券。
(三)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在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有哪些政策?
按照民政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全面实施阶段,明确要求培育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引导发展“养老+物业”“养老+家政”“养老+平台”“养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业态,鼓励长护险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等主体参与养老服务,积极发展农村养老,探索解决农村养老服务消费能力不足问题。为提振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消费,规范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目前市民政局正在研究制定《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市场主体操作指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式合同(示范文本)》《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等政策文件,与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价格机制。
(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参加消费补贴项目有哪些具体要求?如何办理?
按照民政部要求,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参加消费补贴项目需要经过三个步骤:机构备案、机构信息发布、补贴资格申请,由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备案、发布信息及补贴资格的审核。机构备案按照《重庆市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渝民规〔2025〕13号)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备案有关规定执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跨区提供服务,应当在老年人居住地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备案。《通知》明确“养老服务机构在全市任一区县完成备案审核和补贴资格认定后,在跨区县开展服务时,属地民政部门简化备案审核和补贴资格认定程序”。需要注意的是,为加强服务规范管理,《通知》明确要求参加消费补贴项目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通过“渝悦养老”应用开展合同网签,按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提供服务人员证书,将服务人员录入从业人员数据库,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时出示服务人员工作证(含从业人员码),“渝悦养老”应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人员身份核验和满意度评价等功能。
如某家政服务公司(简称公司)申请参加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需要首先到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营业范围,增加主营业务“养老服务”,再到区县民政部门申请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备案。备案通过后,区县民政部门开通“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渝悦养老应用平台”账号。公司登录“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录入服务信息,经区县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发布。公司申请补贴资格,提供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收费、服务人员证书等材料,经区县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服务项目上架“民政通”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专区。公司将从业人员录入“渝悦养老应用平台”,经区县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从业人员二维码。公司下载从业人员二维码,制作服务人员工作证。具体为老年人服务时,公司应通过“渝悦养老应用平台”与老年人签订电子合同。公司下载电子合同,上传“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作为消费券审核的依据。
(五)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有哪些具体要求?
为保证居家养老服务的安全和质量,《通知》中明确要求“加强服务规范管理,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合同网签,服务人员按要求持证并亮证服务”。服务人员持证要求详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重庆市民政局根据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情况动态更新。
五、专家视角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市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主任齐芳教授表示,本次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从需求侧、供给侧双向发力,针对居家养老服务“消费意愿不足”“行业规范缺失”两大核心痛点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措施。此次补贴比例、额度及服务项目清单的调整,既契合我国“90%以上居家养老”的基本国情,也符合重庆城乡养老服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具备较强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在政策制订过程中,市民政局主动倾听企业意见、企业积极反馈建言献策,打破了传统“管理与被管理”的政企单向关系,实现了“政策引导市场发展、市场反哺政策制订”的良性循环。建议进一步制订消费补贴项目实施细则,完善差异化服务定价机制、优化服务机构分类监管机制、加强动态跟踪评价,推动重庆市养老服务行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为全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提供“重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