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
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
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
渝民规〔2026〕3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财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有关部门:
按照民政部、财政部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现就项目全面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衔接
(一)调整补贴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居家上门服务消费的抵扣比例由40%提高至50%,月最高补贴额度由500元提高至800元。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服务的消费抵扣比例、补贴额度不变,继续按照抵扣比例40%、月最高补贴额度800元的标准执行。
(二)项目实施周期。12个自然月(从2026年1月至12月),我市作为试点地区,项目结束时间与全国同步。
二、做实能力评估
(一)明确评估工作目标。加快推进老年人能力评估,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及养老服务资源配置、设施布局优化提供基础支持。
(二)加强评估工作组织。引导老年人通过“渝悦养老”或“巴渝康养”小程序进行能力自评估,符合失能条件的申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指导基层镇街、村社提前摸排辖区失能老年人情况,主动联系第三方评估机构集中评估,提高评估效率,降低实施成本。
(三)分类开展能力评估。老年人经初步筛查为中度以上失能的,通过“民政通”申请能力评估。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使用能力评估消费券抵扣评估费用;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三、扩大服务供给
(一)加快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合格后,区县民政部门主动服务,及时办理备案审核和补贴资格认定,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上线“民政通”,满足失能老年人使用养老服务消费券的需求。
(二)培育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各区县要以实施消费补贴项目为契机,加强培育发展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快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发展“养老+物业”“养老+家政”“养老+平台”等新业态,鼓励长护险服务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等主体参与养老服务,具备条件的及时进行备案审核和补贴资格认定,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养老服务机构在全市任一区县完成备案审核和补贴资格认定后,在跨区县开展服务时,属地民政部门简化备案审核和补贴资格认定程序。
(三)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各区县要按照调整优化后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详见“民政通”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居家养老服务清单”,该清单动态调整)执行,鼓励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需求情况提供个性服务包,包括按月收费的套餐服务,个性服务包为补贴清单内项目的组合,组合收费不高于各单项收费之和。加强服务规范管理,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合同网签,服务人员按要求持证并亮证服务。
(四)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供给。鼓励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推动“养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模式发展,不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水平,探索解决农村养老服务消费能力不足问题,让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惠及更多农村失能老年人。
四、强化监督管理
(一)严格评估监管。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评估机构动态管理机制,事前严格遴选、事后加强抽查,对本地区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按不低于1%的比例进行实地核查。对评估行为不规范、篡改评估结果、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机构,取消参加资格并追缴资金,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严重的市场禁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强化服务监管。各区县民政部门要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签订诚信承诺书,加强补贴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时长、服务收费等的审核。对系统预警或其他渠道发现的“先涨价后抵扣”、虚假服务等问题,及时开展核查核验。要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通过购买第三方审核、检查、审计服务,采取线上线下核查、老年人满意度调查、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抽查不低于10%的参加消费补贴项目的养老服务机构,不低于核销消费券总数3%的消费券,对发现的虚假服务、服务质量差、老年人满意度低等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对差评较多的养老服务机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及时取消参与资格。对发现“先涨价后抵扣”、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养老服务机构,取消参加资格并追缴资金,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严重的市场禁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区县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补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严格审核资金结算材料,切实防范发生虚假交易、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对发现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和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个人及机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要统筹做好本项目与特困供养救助、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等工作的衔接,避免重复享受相关待遇。要与医保部门加强协同,及时共享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待遇标准及每月实际结算金额等数据,在养老服务消费券核销及审核时按规定扣除已享受长护险待遇。加快消费券审核进度,在未能及时获取当月长护险实际结算金额时,可按照上一个月结算金额执行扣除。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区县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明确责任分工,组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工作专班。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做好资金预算安排,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在前期试点基础上,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坚持“分层分类、精准直达”原则,充分用好线上线下资源,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矩阵,确保政策家喻户晓。要督促指导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向老年群体广泛宣传。要结合开展“银发消费节”“养老消费季”等活动,协调发动村(社区)“两委”、基层老年协会、基层民政服务站等多方力量开展政策宣讲,推动形成“政府主导、机构联动、社会参与”的良好宣传格局。
(三)加强调度评估。各区县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月报告制度,于每月月末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报送补贴项目进展情况。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结合系统数据和实地调研开展定期评估,对工作滞后地区进行专项评估指导。
(四)加快资金拨付。各区县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部门联动、统筹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消费补贴资金审核和拨付工作,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
附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新版)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新版)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参考 |
服务人员 持证要求 | |
|
1 |
聘用服务 |
聘用养老护理员 |
全职或兼职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 |
按天或小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2 |
个性化服务 |
服务包 |
根据老年人需求情况提供包括“六助”、基础照护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等在内的打包式服务 |
根据实际 |
各单项服务符合持证要求 | |
|
3 |
生活照料 服务 |
助餐 |
上门送餐 |
根据老年人的订餐信息,为其送餐上门(仅为配送费,不包括餐费) |
5-20 |
—— |
|
4 |
协助进食(水) |
对不能自主进食(水)的老年人,提供进食(水)服务 |
10-30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5 |
鼻饲服务 |
为需要鼻饲的老年人提供鼻饲服务 |
10-30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6 |
助浴 |
上门擦浴 |
对老年人进行局部或全身擦浴 |
20-60 |
老年助浴员、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7 |
上门洗浴 |
使用专业设备为老年人进行洗浴 |
30-90 |
老年助浴员、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8 |
门店助浴(含流动助浴车) |
协助老年人前往门店助浴点进行洗浴(含出行费用) |
40-180 |
老年助浴员、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9 |
助洁 |
手部清洁 护理 |
根据老年人手部皮肤情况,选择适宜的方法对其手部进行清洗,包括但不限于清理死皮、指甲护理等 |
10-30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10 |
足部清洁 护理 |
根据老年人足部皮肤情况,选择适宜的方法对其足部进行清洗,包括但不限于清理死皮、趾甲护理等 |
10-30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11 |
头面部清洁 |
为老年人清洁面部、梳理头发,为男性老年人剃须 |
5-30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12 |
口腔清洁 |
用棉棒、棉球等方式清洁老年人口腔,清除食物残渣,清洗牙齿、舌头、口腔内黏膜,清除口腔异味,处理溃疡面,清洗假牙等 |
5-30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13 |
洗发 |
为老年人清洗头发并吹干 |
10-30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 | ||
|
14 |
理发 |
为老年人修剪头发、清洗头发并吹干 |
15-30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 | ||
|
15 |
二便清洁 |
为老年人进行二便后身体的局部清洗,并视情对裤子、床垫等物品上的排泄物进行处理和消毒 |
10-60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16 |
会阴清洁 |
根据老年人会阴部有无伤口、有无大小便失禁和留置尿管等情况,协助其完成会阴的擦洗或冲洗 |
20-40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17 |
整理卧床 |
为老年人整理卧床,包括更换床单、被褥、护理垫等,清理杂物,保持床面平整、干净,无碎屑、无潮湿 |
5-15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 | ||
|
18 |
清洁居室 |
为老年人提供客厅、卫生间、厨房等房间的日常清洁 |
30-60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 | ||
|
19 |
洗涤服务 |
为老年人提供衣物、床上用品、窗帘等物品的洗涤及晾晒服务 |
30-60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 | ||
|
20 |
协助更衣 |
根据老年人的病情、意识、肌力、合作程度以及有无肢体偏瘫及引流管等情况,选择适合的更衣顺序为老年人穿脱衣物 |
5-15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21 |
助行 |
室内移位 |
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选择适宜的移动工具,协助其在室内移动和移位 |
5-30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22 |
室外助行 |
通过护理人员或助行设备等,协助老年人在室外活动(含上下楼助行费用) |
30-60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23 |
上、下楼 助 |
通过设备或人工方式辅助老年人上、下楼梯(限于步梯场景) |
根据实际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24 |
助急 |
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紧急转介等服务(不包括使用车辆产生的交通费用等) |
根据实际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25 |
助医 |
陪同就医、 |
为老年人就医和转诊提供陪同就医、治疗陪伴等(不包括使用车辆产生的交通费用等) |
根据实际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医疗陪诊顾问等 | |
|
26 |
代办取药、 |
为老年人提供代办取药、送药上门等(不包括使用车辆产生的交通费用等) |
根据实际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医疗陪诊顾问等 | ||
|
27 |
基础照料 |
康复评估和计划 制定 |
对老年人康复预期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康复计划 |
30-60 |
健康管理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等 | |
|
28 |
康复训练指导 |
对老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进食方法、个人卫生、脱穿衣裤鞋袜、移位等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方面的训练示范及指导 |
30-60 |
健康管理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等 | ||
|
29 |
康复训练服务 |
肢体训练 |
根据老年人身体运动能力,为其提供适宜的关节活动、肌肉功能维持和增强、手功能、姿态转换、平衡能力、站立、步态等肢体训练服务 |
30-60 |
健康管理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等 | |
|
30 |
吞咽功能 训练 |
通过口唇舌下颌运动训练、摄食直接训练法、颈部及呼吸训练、物理治疗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吞咽能力训练服务 |
30-60 |
健康管理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等 | ||
|
31 |
言语训练 |
通过刺激法、发音法、呼吸法、软腭运动等方法改善构音功能,利用实物、图片或仪器对老年人听力、复述、朗读、阅读理解、书写等功能进行训练,为其提供言语功能训练 |
30-60 |
健康管理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等 | ||
|
33 |
康复辅具租赁 |
为老年人提供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包括拐杖、轮椅、护理床等 |
按天或月 |
—— | ||
|
34 |
药物喂服 |
协助老年人口服药物或涂擦、贴敷药品等 |
5-10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35 |
协助翻身、体位变换、叩背排痰 |
选择合适的翻身频次、 |
5-30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36 |
排泄 护理 |
小便 |
根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情况,帮助其使用接便器,协助使用、更换纸尿裤等尿失禁用品 |
5-10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37 |
大便 |
根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情况,帮助其使用接便器,为便秘的老人给予开塞露通便或人工取便 |
10-60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38 |
排气 |
根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情况,帮助其肠道蠕动排气 |
5-10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39 |
压疮预防护理 |
对易发生压疮的老年人采取定时翻身、气垫减压等方法预防压疮发生,按时为其提供压疮损伤护理 |
5-20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40 |
特殊皮肤护理 |
对老年人水肿、瘙痒、失禁性皮炎等特殊皮肤问题进行护理 |
10-30 |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41 |
探访关爱 |
上门探访 |
上门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室环境、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并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等服务 |
30-60 |
社会工作师、社区助老员、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42 |
健康管理 |
常规生理指数 |
监测血压 |
通过医疗器械电子血压计、水银血压计等为老年人提供血压监测服务,并做好记录 |
5-10 |
健康管理师、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43 |
监测血糖 |
对老年人手指实施采血,用血糖仪测得数值并做好记录 |
5-10 |
健康管理师、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 | ||
|
44 |
推拿 |
运用不同手法,为老年人提供推拿服务 |
15-30 |
中医师、康复治疗师等 | ||
|
45 |
艾灸 |
用艾条等为老年人提供驱寒服务 |
15-30 |
中医师、康复治疗师等 | ||
|
46 |
刮痧 |
为老年人提供刮痧服务 |
15-30 |
中医师、康复治疗师等 | ||
|
47 |
拔罐 |
为老年人提供拔罐服务 |
15-30 |
中医师、康复治疗师等 | ||
说明: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动态更新,以“民政通”实际开展服务为准。服务人员持证要求由重庆市民政局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