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养老协管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帮助社会公众准确理解政策精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我市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与此同时,农村地区养老服务基础薄弱、基层养老服务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补齐基层养老服务工作人力资源短板,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发〔2025〕12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等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委决定联合开发一批“养老协管员”公益性岗位。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先农村后城市、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方式。首批在渝东南、渝东北地区先行试点,按照“一村一岗”原则开发4533个岗位。后续根据试点情况和实际需求,逐步在全市推广,有条件的区县可自行开发公益性岗位
三、适用对象和范围
包括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就业困难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退捕渔民;基层老年协会人员;具备服务能力的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医生、老教师、老专家等人员;返乡创业人员。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十个部分,核心内容是开发一批“养老协管员”公益性岗位,充实基层养老服务力量。
(一)合理开发岗位。明确按照“先农村后城市、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方式,2026年暂不扩大至全市范围,仅在渝东南、渝东北地区先行试点,按照“一村一岗”原则开发4533个岗位。后续将根据试点情况和实际需求,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二)明确招聘对象。聚焦就业困难群体,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基层老年协会人员等11类纳入招聘范围。
(三)明确岗位职责。“养老协管员”作为现有基层力量的补充与辅助,重点协助开展信息建档、探视探访、需求对接、协助申办、应急响应、记录反馈等7项具体工作。
(四)界定服务对象。涵盖辖区所有老年人,以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重疾、高龄、特困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重点。
(五)优化开发程序。建立“市级统筹、部门协同、区县实施、乡镇(街道)落实、村(社区)使用”的联动管理机制。
(六)严格招聘流程。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乡镇(街道)审批、区县相关部门审核”的程序组织实施,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七)统一补贴标准。按我市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计算,每月工作时长控制在35小时左右,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符合续聘条件的,按渝人社发〔2019〕167号文件执行。
(八)加强岗位管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建立健全年度考核机制,在考核前公示上岗人员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九)明确退出机制。明确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及双方约定,对不符合条件和不适宜继续从业的人员办理退出。安置期满协议自然终止,提前解除的由用人单位自行认定办理,结果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实现动态调整。
(十)落实相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县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资金保障,专款专用,用人单位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强化宣传引导,挖掘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五、核心政策问答
(一)问:为什么要设立“养老协管员”这个岗位?
答:我市农村地区老年人口多、养老服务基础薄弱,而基层村(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力量严重不足。设立“养老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一方面可以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家门口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可以充实基层养老服务力量,让农村老年人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帮。
举例:比如,城口县某偏远村有200多位老年人,其中独居老人有30多人。过去,村里只有一名网格员兼顾养老服务,很多老人的情况掌握不及时。今年村里招聘了一名“养老协管员”后,情况大为改观。协管员小周每个月都会上门看望独居老人,帮他们代买药品、办理高龄补贴申领,老人们都说“村里有了个专门管老人的贴心人”。
(二)问:哪些人可以报名应聘“养老协管员”?
答:招聘对象范围较广,主要包括11类人员:4050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低保家庭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人员、离校两年内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就业困难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脱贫人口、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退捕渔民、基层老年协会人员、具备服务能力的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医生老教师老专家等人员、返乡创业人员。按照就近就便原则优先录用本村或邻近村的人员。
(三)问:“养老协管员”具体要做哪些工作?
答:“养老协管员”主要协助网格员、社区工作者开展七方面工作:收集辖区老年人信息并建立台账;协助管理村(社区)养老互助站点的日常运营;按规定对独居、空巢、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探视走访;帮助老年人对接养老、医疗等社会资源;协助老年人申领相关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及时记录和上报服务信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养老服务任务。简单来说,就是做老年人的“信息员”“联络员”“代办员”和“守护员”。
(四)问:“养老协管员”和普通网格员有什么区别?
答:“养老协管员”是专门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是现有基层工作力量的补充与辅助。与网格员相比,“养老协管员”的工作更加聚焦——专门服务老年人群体,重点做好信息采集、探访关爱、需求对接、政策申办等养老服务相关工作。二者相互配合,网格员负责社区综合治理,养老协管员专注养老服务,共同织密基层服务网络。
(五)问:“养老协管员”的待遇怎么样?
答:补贴按我市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计算,根据实际工作时长核发,每月工作时长控制在35小时左右。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聘用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用人单位还会为“养老协管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六、专家视角
重庆社会科学院法学与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罗伟表示,该方案的出台,是我市深化养老服务改革、破解农村养老服务难题的一项创新举措。首批4533个岗位直接设在行政村,有效填补了基层养老服务力量长期不足的短板,让养老服务真正下沉到了最基层、最前沿。岗位招聘精准面向11类就业困难群体,将养老服务需求与就业帮扶政策有机衔接,实现了“有人服务”与“有人就业”的双赢。同时,从信息建档、探访关爱到政策申办协助,七项职责紧密贴合农村老年人最迫切的实际需要,守护着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在制度设计上,市级统筹、部门协同、区县实施、乡镇落实、村社使用的五级管理体系,配套规范的考核退出机制和明确的补贴标准,既保障了岗位长效规范运行,也凝聚起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这支队伍能够扎根乡土、持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