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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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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723日,《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我市被确定为3个省级试点之一。为进一步做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惠民生、促消费,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带动作用,挖掘养老服务消费潜力,更好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刚需,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互促进。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补贴内容、补贴流程、机构要求、监督管理、工作保障等六个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聚焦惠民生、促消费,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带动作用,挖掘养老服务消费潜力,以更好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刚需和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互促进。

二是补贴内容。对补贴对象、补贴项目、资金安排、补贴形式、补贴标准、实施期限作出说明。

三是补贴流程。按照个人申请—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发放—电子消费券核销—资金结算的流程,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四是机构要求。按照机构功能划分为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提出机构的达标条件。

五是监督管理。从资金、机构、评估、服务等四个方面进行监管,提出具体监管要求。

六是工作保障。从组织领导、责任分工、信息管理、宣传引导等方面予以相应的工作部署,保障工作能顺利开展。

、核心政策问答

(一)补贴对象哪些

经统一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且购买居家、社区、机构服务的服务地址在重庆市境内。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如果你是一名户籍在外地但长期居住在重庆市境内的老年人,也可以享受补贴政策。

(二)补贴项目有什么?

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具体参见《重庆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实施过程中,将根据民政部、财政部要求适时调整。

(三)补贴资金如何发放

补贴资金通“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

(四)补贴标准是什么

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在每月最高抵扣额度范围内,抵扣比例暂定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其中,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抵扣额度暂定为每人每月最高800元,居家上门服务类抵扣额度暂定为每人每月最高500元,老年人能力评估券抵扣额度为每人最高100元。将根据中央要求,适时调整相关抵扣比例和额度等。各区县已有养老服务领域财政补贴政策可衔接执行。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于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

比如我市一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费用为3500/月,长护险为1200/月,申领800元机构服务消费券。该老年人使用消费券抵扣费用时,需先扣除长护险1200元,剩余部分2300元按40%进行抵扣,即920元(2300*40%),因超过最高抵扣金额800元,老年人还需自费1500元。

(五)实施期限是多久?

本项目的期限为12个自然月,自20258月开始实施,按上级统一要求确定结束时间。

、专家视角

市社会福利指导中心主任倪伟表示,《实施方案》依据国家标准和重庆实际,对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给予相应补贴,给老年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为促进养老服务领域供需适配、推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起到积极作用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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