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
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通知
渝民规〔2026〕14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老龄办,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有关部门:
为落实落细《关于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意见》(民发〔2025〕51号)《关于印发〈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规〔2026〕2号)要求,夯实基层老龄工作力量,针对当前基层老年协会在区域协调发展、内部运行治理、功能作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就加快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有形覆盖,筑牢组织基础
各区县要结合各地确定的建设目标,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具体措施、加快培育发展,通过新建、设立乡镇级老年协会代表机构或探索与老年体育协会、养老服务协会、老年学校(教学点)、关心下一代协会等组织成立联合组织等方式,切实提高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确保到2026年末,全市村(社区)老年协会覆盖率提升到70%以上,“十五五”末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加强有序运行,规范内部管理
各区县要指导基层老年协会按照《重庆市基层老年协会工作手册(试行)》(附件1),健全协会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组织运行,执行决策议事程序,确保协会依章依规开展活动。逐步健全完善会议制度、学习制度、活动制度、财务制度、走访慰问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公开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等,建立会员花名册、会议记录册、学习记录册、活动记录册、财产登记册、走访慰问记录册等台账,确保协会各项工作运行有序、规范。
三、加深有感服务,增强工作效能
各区县要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实现场地常用、服务常有、活动常办、会员常来,提升其活跃度和影响力。要指导基层老年协会围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社会”功能定位,重点突出服务可感知、有温度、见实效,切实发挥其思想引领、桥梁纽带、助力发展、为老服务等作用,让老年人真正感受到关爱在身边、服务在跟前。
四、加大有力引领,强化典型培育
各区县要强化基层老年协会典型引领,重点培育1—2个组织健全、活动常态、群众认可、具有地方特色的基层老年协会样本,并于8月28日(星期五)18:00前将《区县基层老年协会样本培育对象统计表》(见附件2)通过“渝快政”报送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市、区县两级建立联系指导机制,强化精准施策、重点赋能,通过区域交流、结对共建、现场观摩等形式,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基层老年协会整体提质升级。
五、加强有效保障,促进持续发展
各区县要积极争取将老龄有关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彩票公益金等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引导符合条件的基层老年协会主动链接各方资源,积极对接党政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公益创投项目,获取相对稳定收入,提升可持续发展动力和韧劲。
联系人:张新星,联系电话:023-89188333
附件:1.重庆市基层老年协会工作手册(试行)
2.区县基层老年协会样本培育对象统计表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基层老年协会工作手册
(试行)
一、总体要求
为加快培育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的基层老年协会,提升基层老年协会工作效能,充分发挥其在老龄工作推进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手册。
本手册所指基层老年协会,是由老年人或单位发起、组成,活动范围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社会的老年人组织。
二、加强登记与管理
(一)基层老年协会须按照《关于印发〈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规〔2026〕2号)关于登记与管理的要求规范组织建设,即符合登记条件的乡镇级老年协会由区县民政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村(社区)级老年协会纳入公益慈善类或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做到能登尽登;对未达到登记条件的基层老年协会,要制定并规范章程,加强民主管理和自我监督,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行管理。
(二)建议基层老年协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村(社区)名称+老年协会”组成,如“××区××街道××村(社区)老年协会”。
三、健全组织架构
(一)基层老年协会应制定协会章程,明确组织原则、组织架构、活动范围、会员权利义务等内容。章程可参照本手册《基层老年协会章程示范文本》(附件1)制定,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二)协会负责人按章程规定民主选举产生,一般由3—7人组成,设(职务,如会长、副会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协会班子应团结和谐、分工明确、互相协作。
(三)协会应逐步健全完善会议制度、学习制度、活动制度、财务制度、走访慰问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公开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等,建立会员花名册、会议记录册、学习记录册、活动记录册、财产登记册、走访慰问记录册等台账,暂不具备条件的做好必要的信息记录。
(四)协会应结合实际,定期召开决策议事会议,原则上负责人例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不少于1次。
四、强化阵地建设
(一)基层老年协会可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乡镇(街道)及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城乡社区服务站、街镇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确权的集体闲置资产,确保建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活动场地。鼓励协会参与涉老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
(二)协会应配备必要的、适合老年人的文化娱乐室、健身室、学习室等,确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五、拓展服务功能
(一)基层老年协会应秉承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主基调,确保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二)协会应围绕基层老年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社会”功能定位,协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的“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1.加强老年人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开展法规政策学习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引导老年人践行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
2.依法代表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听取和反映老年人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创新“以老助老”互助养老模式,积极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与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特困、重疾、重残、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加强精神慰藉、生活关爱和紧急援助服务。
4.组织会员有序参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科学普及、文化传承、环境保护、促进消费、关心教育下一代等社会事务及“银龄行动”等专项工作。
5.常态组织各类文化体育健身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六、建强骨干队伍
(一)选优配强负责人。基层老年协会应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择选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评价好的老年人或村(社区)“两委”负责人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党员作为协会负责人候选人。鼓励党员、“五老”人员、退休乡贤等积极参与。协会换届可与村(社区)“两委”换届同步,一般安排在村(社区)“两委”换届结束后进行,不具备同步条件的,可按章程规定时间换届。
(二)加强骨干培训。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应统筹培训资源,定期对协会负责人开展政治理论、老龄政策、养老服务、组织管理、数字素养等培训。鼓励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通过“社工带义工”方式提升协会骨干专业能力。
(三)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快开发农村“养老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为协会规范化建设提供业务指导和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协会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四)数字化赋能与激励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协会通过数字化工具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供给、提升参与基层治理的精准性和响应效率。
七、提升保障水平
(一)拓展经费来源。基层老年协会经费可来源于政府财政补助及福彩公益金支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公益创投项目收入、社会捐赠与企业赞助、村集体经济提取公积公益金、会费及其他合法收入。
(二)增强造血能力。鼓励协会依法承接为老服务项目,参与公益创投。有条件的可依托集体经济兴办互助养老基地或经济实体,增强自我造血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规范经费管理。协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建立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账目清楚、公开透明,每年至少向全体会员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政府、捐赠人及会员监督,严禁侵占、私分或挪用。
(四)加强统筹与社会支持。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要牵头协调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通过公益捐赠、项目合作、设立社区基金等方式支持协会发展。
附件:1.基层老年协会章程(示范文本)
2.老年协会会员管理制度(参考)
3.基层老年协会重要制度(参考)
4.基层老年协会重要工作表册(参考)
附件1
基层老年协会章程
(示范文本)
本示范文本适用于各区县制定、修改村(社区)基层老年协会章程时参照,各区县可结合实际对内容予以适当补充、删减或调整。
×××老年协会章程
(XXX年XXX月XXX日第XXX届第XXX次会员
(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本会名称:×××××老年协会。
【备注:建议使用“行政区划名称+村(社区)名称+老年协会”组成的规范名称。】
第二条 本协会办公地址:××××××××××。
第三条 本协会性质:由居住在××乡镇(街道)居民/××村(社区)居民/××单位自愿发起举办,活动范围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本章程开展活动,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社会的老年人组织。
第四条 本协会宗旨是: 。
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本协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本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或管理机关(组织)是×××】。本协会接受×××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负责人包括××××××××× 。【负责人可为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负责人职务,并保持章程全文表述一致】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积极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老年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老年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
第七条 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将其作为民意沟通与权益维护的重要渠道,密切联系老年群众,宣传涉老优待政策,收集掌握辖区内老年人状况信息,认真听取和及时反映老年人合理诉求,依法代表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与其他涉老社会组织的协作配合,构建畅通高效的民意反映机制。
第八条 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建立健全老年志愿服务机制,组织老年人积极发挥作用,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科学普及、文化传承、环境保护、促进银发消费、关心教育下一代、无障碍环境建设、食品安全宣传等方面贡献力量。协助做好老年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九条 拓展为老服务与互助养老功能,创新“以老助老”互助养老模式,积极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特困、重疾、重残、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鼓励基层老年协会协助做实日常探访、定期巡访,加强精神慰藉、生活关爱和紧急援助服务。加强与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养老互助点等专业机构协作,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自行或合作开展社区慈善项目,协助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
第十条 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引导老年人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十一条 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第十二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备注:上述第六至十一条内容仅作参考,各协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业务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体现自身宗旨,符合组织性质,比如,开展为老服务、老年人互助服务和“银龄行动”等老年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三条 本协会会员为 。
【备注:可参考会员为所在辖区范围内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公民(包括离退休回村/社区居住的干部职工),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参加协会活动和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都可申请加入协会。本辖区范围内其他涉老社会组织可作为团体会员加入。】
第十四条 拥护本协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 ;
(二) ;
(三) ;
……
本协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会。
第十五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 ;
2. ;
3. ;
……
(四)由×××【可填写:负责人会议等】讨论通过;
……
第十六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
( )退会自由。
第十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本项为可选项】
(四)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第十八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负责人会议等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以下为可选项】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
第十九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
第二十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可填写:负责人会议等,应与第十五条第四项保持一致】确认后丧失会员资格:【以下为可选项】
(一)××年【最长不超过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年【最长不超过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协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
第二十一条 会员因退会、被除名或者第二十条有关情形被确认丧失会员资格的,其在本协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置备会员、负责人、监事名册,对会员、负责人、监事情况进行记载。会员、负责人、监事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负责人、监事名册,并向会员公告。本协会负责妥善保存会员、负责人、监事相关档案,以及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人会议、监事会决议等原始记录。
第四章 组织机构
【备注:协会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实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并保持章程全文表述一致。实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协会,会员代表一般不得超过会员数量的1/3】
第二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协会的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决定本协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
(三)制定和修改负责人、监事产生办法;【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还应当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
(四)选举和罢免负责人、监事;【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负责人的应当使用该表述】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本项为可选项】
(六)审议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本项为可选项】
(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设立监事会的应当使用本项表述】
审议监事的工作报告;【设立监事的应当使用本项表述】
(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十)决定终止事宜;
……
(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四条 会员大会每××年【最长不超过5年】召开1次。【实行会员大会制度的应当使用本款表述】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最长不超过5年】,每××年召开1次。【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应当使用本款表述】
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日【不少于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代表)。
换届的会员(代表)大会应当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其他会员(代表)大会可采用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等方式。
第二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名称变更、终止,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投票表决通过;
(二)选举负责人,按得票数确定,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代表)的××%;【实行差额选举的应当使用本项表述】
选举负责人,当选负责人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代表)的1/2;【实行等额选举的应当使用本项表述】
罢免负责人,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投票通过;
(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
( )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负责人包括会长(理事长)1名,副会长(副理事长)××名、秘书长1名。
本协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热爱老龄事业,了解老龄政策,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公信力;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协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七)未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
( )无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会长(理事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等;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等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等报告工作;
……
第二十八条 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协助会长(理事长)开展工作。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一)协调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二)主持协会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三)列席负责人会议和会员(代表)大会;【秘书长为聘任制的应当使用本项表述;秘书长为选举产生的,可不写本项】
……
(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备注:会长(理事长)或秘书长的职责还可以在下列选项中选择:
(一)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二)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负责人会议等会议审议;
(三)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负责人会议等会议审议。】
负责人的变动情况应当及时向会员通报、备会员查询,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收入来源:
(一)会费;【本项为可选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
(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本协会的收入除用于与本协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应当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应当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资产、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五条 协会负责人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致使本协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负责人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负责人可免除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协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六章 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会员公开负责人名单、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负责人会议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承接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内容。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提请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30日内向社会公开。【若为登记社会组织,需使用本表述】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由负责人会议提出,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终止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在登记管理机关【或管理机关(组织)】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或管理机关(组织)】后即为终止。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经×××年×××月×××日第×××届第 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应当使用本款表述】
本章程经×××年×××月×××日第×××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实行会员大会制度的应当使用本款表述】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会员(代表)大会。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说明】本示范文本中所指基层村(社区)老年协会指由老年人或单位发起、组成,活动范围在本村(社区)辖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社会的老年人组织。发挥了两个或两个以上功能的基层老年人组织,比如,既开展志愿服务,也组织文体活动,也可认为其为基层老年协会。
附件2
××××老年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参考)
协会会员是××××老年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主体,为了提高协会会员质量、增强协会凝聚力、激发协会的组织活力,依据协会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须为本村(社区)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公民(包括离退休回村/社区居住的干部职工)、特别会员或准会员、本辖区范围内其他涉老社会组织等,承认《×××老年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遵守协会规章制度,自愿参加协会活动和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二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须向协会提出申请,经协会负责人(理事会)集中讨论同意通过即可加入成为会员。
第三条 协会设专人管理会员工作。
第四条 协会会员实行分类管理【各协会可根据自身情况按性别或年龄等类别予以确定】,对每一类别会员的代表性进行评估,提高协会针对各类会员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第五条 协会为每一个会员建立会员档案,会员档案包括:
1. 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包括年龄、性别、居住情况、子女人数以及会员照片;
2. 会员身体健康情况;
3. 会员面临的问题以及需求;
4. 会员参加协会活动记录情况;
5. 会员紧急情况联络人姓名和电话。
对以上信息要准确、全面填写。对因故退出协会的会员,其档案也须妥善保管。
第六条 作为协会会员,享受《章程》赋予的各种权利,遵守《章程》明确的各项义务。
第七条 作为协会会员,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应自觉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按××元/年的会费标准缴纳会费,会费一年缴纳一次,一次性交清【若无缴纳会费情况,可删除此条】。
第八条 会费由协会专门的财务人员统一管理,会费主要用于协会会员活动开展、日常管理工作等。
第九条 本制度经协会负责人(理事会)集中讨论通过后执行。
附件3
基层老年协会重要制度
(参考)
××××老年协会会议制度
一、每五年召开一次换届大会,选举协会负责人,研究确定协会一段时期的工作目标,更好服务协会会员和实现协会宗旨。
二、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频次可更改】,主要内容为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选举和罢免协会的领导班子;审议通过本协会财务和资金使用原则;决定与协会相关的重大活动和支出;决定本协会终止事宜等,其他需要会员(代表)大会作出决定的事项。
三、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频次可更改】协会负责人例会(理事会),研究讨论协会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点活动等,确保协会正常高效运行。
××××老年协会学习制度
一、每季度开展1次【学习频次可更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提高老年人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每季度开展1次【学习频次可更改】科学与健康知识普及,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
三、每半年组织一次【学习频次可更改】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增强老年人法制观念。
四、每年开展一次【学习频次可更改】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引导老年人践行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
五、每年开展一次【学习频次可更改】参观学习活动,参观学习先进基层老年协会经验做法。
××××老年协会活动制度
一、每年组织不限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科学普及、文化传承、环境保护、促进消费、关心教育下一代、文化体育健身等各类活动。
二、协会老年活动室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对老年人开放。
三、组织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推行“以老助老”。
××××老年协会财务制度
一、财会人员(会计、出纳)必须按照全国统一会计制度和相关财务规定,正确设置与合理使用会计科目。
二、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发生的每一笔经费往来的原始凭证,确认无误后,准确地填制记账凭证,完成财务处理。
三、财会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不得散乱丢失。
四、会计人员要按照规定设总账、明细账,并做到及时记载,按月结账。
五、财会人员要按照财务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六、协会经费的开支,由会计统一记账,出纳管理。××元以下的开支由秘书长审批,××元以上由分管副会长或会长审批,××元以上开支由协会负责人(理事会)集中讨论决定,××元以上开支由会员(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具体金额由会员(代表)大会确定】,报销单据要由经办人、验收人和审批人,方能报销。
七、每半年【频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改】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协会经费开支情况,接受协会监督。
八、协会资产的变动,应由会员(代表)大会集体表决同意后方可实施,其过程应全程接受会员代表监督。
九、协会的账、物应相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或变相侵占协会的财物。
××××老年协会民主监督制度
一、民主选举。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协会负责人通过会员(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二、民主议事。协会较为重要的事务,由协会集体商议决定。
三、民主理财。重要支出须经协会负责人(理事会)集中讨论研究同意,实行账目公开,收支情况,每半年【频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改】向全体会员公布。
附件4
基层老年协会重要工作表册
(参考)
老年协会会员花名册
( 年 月 日)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原工作单位及职务 |
住址 |
联系电话 |
入会时间 |
子女人数(个)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老年协会会议记录册
|
会议时间 |
年月日时 |
会议地址 |
|
主持人 |
|
|
会议内容 |
|
记录人 |
| ||
|
出席人 |
| ||||
|
会议记录 |
| ||||
|
会议照片 |
| ||||
老年协会活动记录册
|
活动类型 |
□内部管理□党建活动□村(居)务活动□为老服务 □其他 | ||||
|
活动名称 |
| ||||
|
活动时间 |
|
活动地点 |
| ||
|
参与人数 |
|
组织活动 负责人姓名 |
|
联系方式 |
|
|
活动实施基本情况(本次活动开展的内容、现场情况、效果反馈等)
| |||||
|
活动现场照片(本次活动现场照片,画面清晰,采集3—4张) | |||||
老年协会财产登记册
( 年 月 日)
|
序号 |
财产名称 |
购置 时间 |
价值 (元) |
权属 (村〔居〕委会或协会)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村(社区)60岁以上老年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县(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年 月 日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年龄 |
类别 (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特困/重残/高龄/重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其他) |
养老方式 (居家/机构) |
居住地址及 联系方式 |
是否 入会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明:总户数 户,总人口 人,老年人口 人,其中80周岁以上老人 人 ,百岁老人 人。
老年协会探访老年人登记表
探访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
基 本 信 息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家庭住址 |
| |||||
|
是否享受低保或特困 |
□是(低保或特困户) □否 |
享受老年人福利项目名称 |
| |||
|
联系电话 |
| |||||
|
生 活 状 况 |
婚姻及配偶 情况 |
|
子女情况 |
□无□独生子女 □二个□三个及以上 | ||
|
居住状况 |
□与配偶住□独居□与孙子女住□与兄弟姐妹住 □与父母或岳父母共住□住养老院□其他 | |||||
|
生活照料情况 |
□自己□老伴□兄弟姐妹□孙辈□其他亲戚 | |||||
|
其他情况描述 |
| |||||
|
健 康 状 况 |
健康状况 |
□健康□患有疾病 |
心理状况 |
□正常 □偶尔有孤独感 □经常觉得孤独 | ||
|
生活自理能力 |
□失能□半失能 □自理 |
其他疾病或慢性病 |
| |||
|
特殊情况 |
□颈椎病□腰椎病□双膝关节退变□关节置换术后□关节炎□骨折后□无 | |||||
|
其他情况描述 |
| |||||
|
居住 状况 |
住房性质 |
□有产权□无产权 |
居住楼层 |
□一层□二层 □三层以上 | ||
|
居住安全风险 |
□无□有 |
是否满意当前的居住条件 |
□满意□较满意 □不满意□很不满意 | |||
|
邻里关系情况 |
□非常和睦□比较和睦□一般□不和睦□很大矛盾 | |||||
|
其他情况描述 |
| |||||
|
子女赡 养情况 |
与子女的关系情况 |
□融洽□平淡□有一些矛盾□矛盾很大 | ||||
|
子女回家探视情况 |
□经常□半年一次□一年一次 □出现重病等紧急事件□几乎不回 | |||||
|
与子女联系频率 |
□经常联系□平均一周一次 □平均每个月一次□很少联系 | |||||
|
其他情况描述 |
| |||||
|
急需帮助解决的困难 |
| |||||
备注:请在相应的□打“√”
被探访老年人签名: 探访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老年协会走访慰问登记表
|
时 间 |
走访慰问对象基本情况 (姓名、年龄、地址联系方式) |
走访慰问事由 |
走访慰问情况 (方式、解决的问题、需求建议) |
走访慰问人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老年协会接受捐赠登记表
|
时间 |
捐赠 单位/人 |
捐赠金额 (元) |
捐赠物品 (件) |
用途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老年协会维权登记表
|
来访人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
来访人住址 |
|
来访时间 |
|
联系方式 |
| |||
|
接待人 |
| |||||||
|
反 映 的 问 题 及 诉 求 |
| |||||||
|
处 理 意 见 |
年月日 |
处 理 结 果 |
年月日 | |||||
附件2
区县基层老年协会样本培育对象统计表
区(县)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基层老年协会名称 |
基本情况 |
特色亮点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