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哪些主体可以开展互联网公开募捐活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开展公开募捐,红十字会按照规定向同级民政部门申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后可以开展公开募捐。互联网公开募捐属于公开募捐的一种方式,实施主体也是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和向同级民政部门已申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红十字会。
例如某基金会没有取得公开募捐资格,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了公开募捐信息,属于违反慈善法的行为。
问题2.互联网公开募捐和个人求助在发起方式上有什么区别?
互联网公开募捐活动由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和已申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红十字会经依法备案后在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募捐平台上发起。个人求助由遇到困境的家庭、个人通过个人求助平台或线下直接发起。
问题3.慈善组织和红十字会开展互联网募捐活动的范围有限制吗?
有限制。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和已申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红十字会开展互联网公开募捐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慈善活动范围,同时符合本组织宗旨和业务范围。
如某体育类基金会的业务范围是资助竞技体育、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公益事业发展;资助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体育设备购置;资助体育事业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资助体育人才培养、体育科技、体育交流合作及相关体育研究;支持开展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的公益项目和活动。则该基金会不能开展除体育事业发展的互联网公开募捐活动,如医疗救助、养老助老、环保领域等等。
问题4.合作募捐的对象和要求有哪些?
按照慈善法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合作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开展公开募捐。《通知》对具体情况进行了细化,一是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的,公开募捐项目应符合双方章程确定的业务范围,且社会组织信用良好,在两年内未纳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严重违法记录。二是与企业开展合作的,需对许可证件、营业执照等进行核查,企业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三是与个人开展合作的,个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影响力且无犯罪记录、失信记录。
问题5.我市现有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有哪些?
截至2025年8月,我市现有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有:重庆市慈善联合总会、重庆市儿童医疗救助基金会、重庆市乡村振兴基金会、重庆儿童救助基金会、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重庆浙商爱心基金会、重庆市红十字基金会、重庆市妇女儿童基金会、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重庆大德公益基金会、重庆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重庆市青年创新创业基金会、重庆市华岩文教基金会、重庆市巫山县教育基金会、重庆市青年志愿服务基金会、重庆市社会工作创新发展基金会、重庆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重庆陆海国际传播公益基金会、重庆市万州区慈善会、重庆市黔江区慈善会、重庆市涪陵区慈善会、重庆市江北区慈善会、重庆市九龙坡区慈善会、重庆市南岸区慈善会、重庆市北碚区慈善会、重庆市江津区慈善会、重庆市永川区慈善总会、重庆市南川区慈善会、重庆市綦江区慈善会、重庆市大足区慈善会、重庆市铜梁区慈善会、重庆市潼南区慈善会、重庆市荣昌区慈善会、重庆市开州区慈善会、重庆市梁平区慈善会、城口县慈善会、丰都县慈善会、重庆市忠县慈善会、重庆市云阳县慈善会、巫山县慈善会、巫溪县慈善会、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慈善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慈善会、重庆两江新区慈善会、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慈善会共计4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