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为什么要加快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
答: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基层老年协会作为联系服务广大老年人的重要社会组织,在组织老年人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村(社区)还没有建立老年协会,有的协会虽然建了但运转不够规范、活动不够经常、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为此,我们在出台《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基础上,出台《通知》,进一步明确“怎么建”“怎么管”“怎么服务”,推动基层老年协会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从“建起来”向“转起来”“活起来”提升,真正成为老年人身边的“温暖家园”。
举例:某村养老互助会成立前,村里很多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老年人缺少陪伴,有的行动不便连做饭都成问题。互助会成立后,村里老年会员抱团取暖,建起了爱心食堂,老年人有了活动场所、有了互助伙伴、有了倾诉对象。这正是基层老年协会发挥作用的一个缩影。
(二)问:基层老年协会如何规范运行?
答:为促进基层老年协会有序运行,《通知》配套制定《重庆市基层老年协会工作手册(试行)》,从登记管理、组织架构、阵地建设、服务功能、骨干队伍、保障水平等方面提出具体指引。协会需要健全完善章程,建立会议制度、学习制度、活动制度、财务制度、走访慰问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公开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等,建立会员花名册、会议记录册、活动记录册、财产登记册、走访慰问记录册等台账。
(三)问:基层老年协会能为老年人提供哪些服务?
答:《通知》要求基层老年协会围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社会”的功能定位,重点做好以下服务:一是加强老年人思想政治引领,开展政策学习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引导老年人践行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二是依法代表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听取和反映老年人合理诉求。三是创新“以老助老”互助养老模式,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四是组织会员参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关心教育下一代等“银龄行动”。五是常态组织文化体育健身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举例:某社区基层老年协会组织退休老教授、老专家成立了“银发宣讲团”和“银龄维修服务队”,这些老同志退而不休,给街坊邻居讲政策、修家电、调纠纷等。97岁退休医生肖奶奶至今还在发挥余热,帮人看病治病。这些老年朋友用行动证明了老年人不是被动的“被服务者”,也可以是社会的“贡献者”。
(四)问:协会的经费从哪里来?会不会向老年人收费?
答:协会经费实行多渠道筹集,主要包括政府财政补助及福彩公益金支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公益创投项目收入、社会捐赠与企业赞助、村集体经济支持、会费等。会费只是其中一种补充来源,且由各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收取,不搞统一要求。《通知》明确要求经费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和开展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并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和公开制度,每年至少向全体会员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得清楚、用得透明。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入会,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减免。
举例:有的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协会成立之初缺乏启动资金。按照《通知》精神,区县民政部门可利用福彩公益金给予适当补助,同时鼓励协会主动对接本地企业、乡贤能人争取捐赠支持,还可以承接相关为老服务项目获取收入。
(五)问:如何保证老年协会的工作质量,而不是“一阵风”?
答:《通知》主要从三个方面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制度保障,通过健全章程和各项制度,让协会依章依规运行,不因人员变动而“停摆”。二是典型引领,要求各区县重点培育1—2个“样板协会”,建立市、区县两级联系指导机制,通过区域交流、结对共建、现场观摩等形式,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三是造血能力,支持协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有条件的还可依托集体经济兴办互助养老基地或经济实体,获取相对稳定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而不是完全依赖“输血”,推动基层老年协会不仅“建得起来”,更能“走得长远”。